收到交通违章短信,说要在30天内处理,必须要去处理吗?

2024-12-27 15:12:2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2:

一般要按期限处理。

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的,相关部门将依法对此处海域及其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处理,且不免除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①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第一百一十五条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

2、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安装、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警报器、标志灯具,喷涂标志图案的。

3、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的。

4、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的。

5、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学校或者驾驶培训班、机动车修理厂或者收费停车场等经营活动的。

6、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7、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号牌的。

8、使用依法扣留的车辆的。

9、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额的。

10、徇私舞弊,不公正处理交通事故的。

11、故意刁难、拖延办理机动车牌证的。

12、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13、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

14、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的。

15、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回答3:

是的,如果不处理会加收罚款,严重的会强制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如果一直不处理违章,审车也是会受到影响,具体规定如下: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回答4:

一般要按期限处理。

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