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以针数作为鉴定依据,一般属于轻微伤。2、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4 轻伤二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以上。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以上。d)颅骨骨折。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5.1.5 轻微伤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b)头皮擦伤面积5.0cm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