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2025-01-01 19:51:2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理论上,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受伤,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14条

实际上,雇主没有给雇员办工伤保险的话,自然不愿意赔钱。
而且找地方劳动部门也可能不受理,因为报工伤必须是单位向劳动局去报。

如果伤得比较重,又不怕得罪单位的话。通过漫长辛苦的索赔,最终还是赔得到钱的。

顺便善意提醒今后要注意交通安全,因为《工伤保险条例》即将修改,不久将来上下班途中不再算工伤了。

回答2:

你可够逗的啊,国家早就有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上社会福利保险,如果不上属于违法,可以去劳动仲裁告他,一告一准的,对企业罚款,另外你这个事故肯定是由单位出钱,如果不出钱,直接法院告你们单位,败诉的肯定是他。

回答3:

回答4:

这要看对方有无证件,如无证件则双方都有责任,虽然你违规在先,但也属于下班途中,应属于工伤。

回答5:

这个是你违章在先,没得办法,吃一堑长一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