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学院排名是全美大学排名中的一个独立分支,通常称名列前14位的法学院为Top14,简称T14。哈佛是T14之一。
哈佛法学院创立于1817年,迄今已经有两百年的历史,可以说是全美最古老的法学院。哈佛法学院的LLM项目一共有将近两百名学生,其中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国际生。与耶鲁大学院不同,哈佛法学院比较重视职业化教育,而且招生数量比较大,其入学人数约为500名,而耶鲁大学和斯坦福大学的学生为200人左右。所以很多优秀的申请者会希望通过申请哈佛法学院而进入T3。
哈佛法学院比较倾向于招收有工作经验的申请者,其中百分之七十多的申请者是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的,而且如果实习的地方是一些国际知名的律所,会有比较大的加分。此外,很多哈佛毕业生比其他法学院的毕业生在最高法院担任的职位都要高,这些都增加了机构的声誉和声誉。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哈佛法学院已经明确在官网上写明可以接受GRE成绩申请J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