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拿自己的房产证去帮别人办理暂住证。
暂住证制度已改为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
综上所述,别人拿自己的房产证去办理暂住证属于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此种情形将受到惩罚,所以是不可以拿自己的房产证去帮别人办理暂住证的。
扩展资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住证
一般来说,不会有影响,如果居住地规定必须出具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才能办理居住证的,房东应该配合。
办理居住证的资料及流程:
1,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住在用人单位的)的;
2,携带上述资料,去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科;
3,填写流动人口居住证申请表(有未成年子女的,正反面都要填写);
4,在派出所采集人像;
5,向户籍科提交上述资料及表格,工作人员审核后,根据提示,按时领取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