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二、报考条件
1.舞蹈表演专业的报考条件为:
(1)在 2016 年 12 月完成 2017 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已获得普通高考报名号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本专业只招收普通高考音乐类考生。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 三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 D 级及其以上等级。
2.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的报考条件为:
(1)在 2017 年 2 月 20 日前完成 2017 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已获得普通高考报名号的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应往届毕业生。
(2)在中职学校就读的专业必须与报考专业直接相关 。
(3)必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
B 级以上(含 B 级)证书。
三、报考安排
1.普通高考补报名时间: 2017 年 2 月 15 - 20 日。(请咨询所在学校或所在地教育局的招生办公室 )
2.我校现场报名时间:2017 年 2 月 21 - 25 日。
四、考试安排
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完成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文化基础考试与职业技能考核。不另设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入围条件。
一、学校全称: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二、国家代码: 12962
三、学院地址:五山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
燕岭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495号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录取条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普通类考生:
1、按生源地省招生办的有关政策执行。
2、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生源不足从其它专业调剂。
3、广东省考生报考商务英语和旅游英语专业必须加试英语口语,口语成绩C以上。
4、旅游英语、学前教育(英语)专业不招乙肝病毒携带者。
(二)艺术类考生:
1、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表演艺术、计算机音乐)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省术科统考成绩×系数×70%+高考文化成绩×30%=总成绩计算,然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文化事业管理(艺术)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省术科统考成绩×系数×30%+高考文化成绩×70%=总成绩计算,然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时以我院专业校考成绩为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划定的录取控制线者,原则上按我院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省术科统考成绩×系数×70%+高考文化成绩×30%=总成绩计算,然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生源不足从其它专业调剂。
6、美术类各专业不招色盲、色弱的考生。
八、分专业招生计划: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地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九、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4500-8800元/生·学年(具体收费详见分专业招生计划);住宿费标准为750元/生·学年。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学校名称: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一、奖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新生奖学金:获奖对象为我院当年录取、成绩优异且第一志愿报考的新生。
学校奖学金:获奖比例占在校学生参评人数的30%以内。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按国家分配到我院的名额具体确定。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按国家分配到我院的名额具体确定。
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国家分配到我院的名额具体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获贷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的新机制还款期限是借款学生毕业后的第三年偿还第一个合同本金,连同当年应付利息。以后每一年按签订合同的顺序偿还,每年只还款一次,偿还时间为每年10月20日。
勤工助学:学院每年都会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帮助在我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业优良的学生,通过勤工俭学途径,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同时也锻炼了他们基本的社会适应能力。
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根据国家的相关文件,学院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减免学费。
不知道满意不
我真搞不懂楼上的说那么多没有用的话做什么,
音乐教育专业:演唱歌曲一首(自选),基础识谱和听音能力,普通话朗诵。可加试舞蹈或器乐(除钢琴外,其它乐器一律自带
凡报考我院五年制专科提前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除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文化科考试外,还须参加专业面试。
(一)文化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共三科,每科满分120分,三科总分360分。考题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命题。按初中升高中的大纲要求,学院不另发考试大纲。
(二)专业面试科目
1.英语教育专业、学前教育(英语)专业:英语口试
2.音乐教育专业:演唱歌曲一首(自选),基础识谱和听音能力,普通话朗诵。可加试舞蹈或器乐(除钢琴外,其它乐器一律自带)。
3.美术教育专业:素描、色彩、基础美术常识和普通话朗诵。
4.音乐教育(舞蹈)专业:参加舞蹈考试。
舞蹈考试的内容与形式:①基本素质测试;②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国标舞蹈等,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③现场模仿老师示范的动作。模仿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国标舞蹈等;④即兴表演。监考老师随机播放音乐,学生随音乐的旋律即兴表演,内容不限。
音乐教育 学费6800/年 住宿750
网站上更详细
答: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生源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3+“证书”类分类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若我校音乐类和美术类的术科类统考专业在省招办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还有剩余计划,在省招办第二次投档时,不再区分院校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排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一致。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