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最一开始说起。
首先,婆婆去世后,婆婆的遗产首先分给公公一般,这叫夫妻共有财产,然后剩下的一半,才是儿子和公公一人一半,这叫法定继承。
公公再娶一个婆婆,又买一套房子,是两人婚后共同出资购买,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公公去世的话,房子当然按照共有财产继承,不过出资份额可以作为分割时候的依据。
你所说的资助问题不在考虑的范围内,女儿想继承的话,只有公公去世后,婆婆分得应有的份额后,再继承自己母亲的遗产,对原有的财产是没有继承权的。
公公没有遗嘱的话,房子先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出资额可以作为依据。然后儿子据称父亲的份额,女儿只有继承自己母亲的份额。
以上情形只有发生在儿子对后母,女儿对后爹之间没有抚养关系的情形,如果双方都对老人尽到抚养义务,那么又是另外一个情形
先给婆婆,婆婆死后再分给“子女”,跟谁出钱多少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