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离婚,另一方却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下:
1、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3、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扩展资料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理由及具体解决办法如下:
一、理由:没有法律依据
协议离婚的属于双方自愿离婚,订立的离婚协议由双方按协议约定执行。该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的保护。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但并不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因为该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并认可的,并没有经过法院认定,从法律意义上讲,法院无权强制执行,法律也没有规定法院对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权。所以,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解决办法:向法院起诉
《离婚协议书》一经签署认可即发生法律效力,如签署后,一方产生歧义,可以双方协商修正协议。未经修正的协议,擅自违约,即构成违约责任。受害方有权依法追究违约方的责任,以维护自身权益,其途径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就对方支付抚养费问题做出判决。
三、《民诉法》对起诉管辖权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司法名词解释
【住所地】指的是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不可以,离婚协议书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要先去法院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那你的协议书当证据,有判决后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在民政局离婚的,要向法院起诉,持生效判决申请法院执行;如果是在法院调解离婚的,则持法院调解书申请法院执行。
可以 基层法院六个月不执行 向上一级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