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害怕。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身份证丢失
1、身份证丢失后应当及时补办;
2、补办时向公安户籍人员说明情况,视为挂失;
3、公民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进行公告挂失(电视、广播、报纸等);
4、身份证丢失已经挂失被他人利用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承担责任;
5、身份证丢失后被人利用的情形:需要现场核验的业务无法办理,如果业务单位办理的,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