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缓刑后,非在押犯应立即释放,如果是在押犯,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五十五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率的,不能立即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公桥中安机关。
释义:即法院宣告缓刑以后,必须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坦念到法院决定后,应无条件的办理释放手续,发给释放证明。
最迟当日24时之前,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就可以离开羁押场所回家。
扩展资料:
案例:成足原老总许宏涛被判刑1年缓刑1年 获得当庭释放
2012年2月18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足坛反赌扫黑在此审理的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包括备受关注的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副主任(中国足协原副主席)杨一民、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女子部原主任张建强等,将宣判的案件还包括被告单位成都谢菲联足球俱敏信山乐部有限公司、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被告人杜允琪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职务侵占案以及非法拘禁案、妨害公务案等。
被告人:许宏涛,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由于被告人被羁押时间已有2年左右,因此获得当庭释放。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成足原老总许宏涛被判刑1年缓刑1年 获得当庭释放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刑法》规定: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运源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好悄毕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友芹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等判决生效
要等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