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房产证加老婆名字,如果离婚请问怎么分割?

2024-11-27 17:24:3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名字,那么房屋产权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房产,均分房屋产权的。
  离婚房屋分配:
  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款是对半分,如果对方不卖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回答2:

当事人结婚前,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增加对方姓名的,应当认定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即另一方享有不动产物权。 离婚时该不动产应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回答3:

如果你加老婆名字了,那就预示着房产有老婆一份了,的你个人需要分割的,如果婚前买的房有财产公证,那就属于你的产权,分割时只能分割房产增殖的部分。

回答4:

婚前是你交的首付,婚后根据月付款多少,婚期长短核算。 房子归你,但要给你老婆现金补偿。

回答5:

买房子是事实上买方取得了房子,房产登记只不过是某一方面的法律认可了这个事实,注意不适用于所有法律或者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牵扯到家庭,有可能两个家庭在等着属于,谁也别自私自利个人思想太严重占为己有。离婚的时候不分割家庭的东西,注意区分家庭的东西是怎么来的,女方陪嫁或者主要贡献的仍然归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