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醉驾吊销4年问何时能考
我是的想在个年了月份借朋友的车 喝了酒开被交警查了 酒驾,当时扣了我驾照、后来我去处理时 说我是酒驾营运车,叫我去拘留在就天 后 在过来处理 要交就想想想罚款 驾照吊销就年。听完后我就回家了,没有再去处理了。现在交警通知书说要吊销我的驾照,请问下像我这种情况,去处理行吗?要多久还能考驾照?我当时,知道朋友的车是营运车 ,我也没有上岗证 和营运证,像这种情况交警能定我酒驾营运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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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要看是饮酒驾驶还是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扣12分,只要参加科目一满分学习通过了就可以从新领取驾驶证,醉酒驾驶是直接吊销其准驾资格,且5年内不得从新申领驾驶证;
重新考取驾照的时间间隔以及是否能考取,需要依据酒驾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不同情况分别有不同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