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给新进员工办理社保主要分两大步,具体如下:
第一步:新员工进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先在社保局进行劳动就业备案
1、百度搜索企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进入
2、进入社保官网主页后,找到页面左侧的【单位业务查询 】,点击进入
3、在登陆界面,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类型选择单位,最后点击【登录】
4、登陆成功后,进入到社保系统主界面,找到页面左上角的【就业登记】,点击进入
5、在就业登记界面,正确填写员工个人资料信息,以及工资合同信息
6、还可增加其他员工信息,保存并结束,点击【就业登记提交】后等待审核
第二步:等待审核1-2个工作日,完成劳动就业备案后,正式给新进员工办理社保
1、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再把员工信息添加到地税系统内,登陆税局官网
2、登录企业所在地税局官网后,找到上方的【申报缴税】,点击进入
3、进入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后,找到左上角的【社保增员登记】,点击进入
4、进入社保增员登记界面后,填写员工参保资料,填写好后,点击【保存】
5、点击保存后,页面下方会提示“本次增员操作成功1人,不成功0人”
6、增加成功后,我们就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了,到此为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介绍完毕
功能
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第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第三是社保成为企业招揽人才的基本条件。
现实中,越是发达的地区,员工对于社保的重视程度越高。尤其是一线城市,因为和买房买车资格挂钩,社保已经成为找工作的重要标准。具体来说,这5个险种的作用见下表:
概述
社会保险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政府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
方法
在雇主雇员共摊保险费用的方法中,又可细分几种情况:
1.费率等比分担制
2.费率差别分担制
3.费率等比累进制
如何计算保费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 种 国有、集体企业 三资、私营企业 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 22% 7% 20% 7% 13% 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企业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程序如下:一、企业需要携带如下证件:1、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二、其它需要携带:1、公章;2、《职工申报表》;3、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4、农业户口人员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5、新增人员同时报U盘 。
开设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联合登记窗口,现就日常办事流程制订如下:
1、工商行政管理登记窗口在办理企业设立和变更登记时,应告知其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同时将登记信息告知社会劳动保险经办窗口。工商行政窗口帮助发放社会保险服务指南和基本养老保险知识问答等材料。
2、地方税务机关窗口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应主动检查其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缴费基数申报情况。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暂缓进行税务登记。
3、行政审批中心劳动保障窗口在用人单位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资料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即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提供资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⑵、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⑶、参保职工名册
需填写:
⑴、企业开户申请表
⑵、社会保险登记表
4、用人单位进行登记后,立即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5、对直接到社会保险中心来办理登记的用人单位,由登记结算科1-2号窗口进行登记,可随到随办。
(一)参保人员增加
缴费单位因各种原因新增参保人员的,需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手续。
填报资料:《参保人员增加表》
提交资料:
1、异地转入的人员,需提供原所在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证明》、本人《养老保险手册》;
2、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人员,需提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证明》;
3、退伍转业军人,需提供本人档案或《退役证》;
4、下岗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需提供本人《养老保险手册》。
办理时间:每月20日前(特殊情况可延至25日)。
参保登记地点: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
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商登记执照》、《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
4、《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在职职工增减情况申报表》;
5、增加人员的应提供《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新增人员信息采集表》;
6、员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员工与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