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具体的标准,仅有参考标准。
2、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七条下列支付交易属于大额支付交易:
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3、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扩展资料:
1、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
2、“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的第二条纪律要求。具体表述如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参考资料:
人民网-央行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三重一大
貌似没有明确规定,应该是看占企业资产或现金流的百分比来确定的吧,保守些的5%就算,奔放型的可能要到15%以上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