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尊严权 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裕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 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对自身所享有的权利(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