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消费税与价外费用的关系,价外费用是否征收税?

2024-12-17 01: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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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价内和价外,是针对价格来讲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商品)的计税依据是一致的。价内费用,就是和定价一起的;价外费用是在定价之外、另外收取的费用,价外费用要和价格一起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价内费用本身就在价格中,所以也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回答2:

首先:
假设一项应税行为既要缴纳增值税也要缴纳消费税。
其次:
要解决您的疑问,就要先理解2个概念:价款、价外费用。
1、价款:包括成本、利润、消费税。
2、价外费用:除去以上部分另外收取的费用。(注:并不是额外收取就是价外费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最后:
价外费用与增值税、消费税不是亲戚,但是如果发生就必须要纳税了,要并入销售额纳税,不过一般其充当含税销售额角色(既含消费税又含增值税),首先转换其角色=含增值税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故: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一致的,均为不含税销售额,您的问题迎刃而解了吧。

回答3:

价外费用要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