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一个人给自己的汽车买了保险,然后自己把车砸烂,保险公司会不会赔钱?得到的结果只有两个字:骗保。
在法律上,如果业主因小区内设施不完善,或存在安全隐患而没有及时修理或者做出警示,而导致业主伤亡的,物业必须承担责任。
比如说,小区内的健身器材年久失修,业主在健身的时候收到伤害导致伤亡的,物业需要负责。还有 如电梯损坏,从半空中掉下来了,把人摔死或摔伤,物业也应当承担责任。
但是物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有一定的范围的,并不是无限大,物业没有义务来盯着每一个人不要去自杀,因为业主本身也是独立的个体,他们自身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比如业主在小区内持菜刀杀人了,物业不需要负责任,卖菜刀的商店也不需要负责,造菜刀的工厂也不需要负责任,全部责任由肇事者承担;
同理,业主或者是外来客人,在小区内自杀,一但确定是自杀行为,那么得不到任何赔偿,恐怕即便生前买了人身保险,保险公司都不会赔钱的,他们会说自杀者是故意骗保,更别说物业了,八竿子打不着,去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不需要
自杀又不是别人有义务救助,为什么要物业承担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