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人数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即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则是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人出资设立的,且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东人数无最高额限制。
承担债务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以其所持股份为限。
转让股份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在法律上有严格的限制,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部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任何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注册资本的区别。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限额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定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组织机构的区别。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唯一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
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2、设立方式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
3、股东人数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
有限公司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
5、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
6、社会公开:
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
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
扩展资料
股份有限公司特点
1、股东具有广泛性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的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2、出资具有股份性
股份制公司中,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
这一特征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
3、股东责任有限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仅就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不得直接向公司股东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
4、股份公开、自由性
股份公开性、自由性包括股份的发行和转让。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开募集资本,这种募集方式使得股东人数众多,分散广泛。同时,为提高股份的融资能力和吸引投资者,股份必须有较高程度的流通性,股票必须能够自由转让和交易。
5、公司的公开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还必须向社会公开。使社会公众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这也是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之一。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人数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即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则是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人出资设立的,且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东人数无最高额限制。
承担债务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以其所持股份为限。
转让股份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在法律上有严格的限制,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部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任何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注册资本的区别。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限额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定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组织机构的区别。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唯一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
扩展资料:
1、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
(1)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
(2)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
(3)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
(4)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5)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6)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2、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
(1)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2)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份有限公司百度百科-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区别如下: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
(2)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扩展资料
1、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
(1)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
(2)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
(3)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
(4)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5)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6)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2、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
(1)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2)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份有限公司、百度百科—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有以下七点:根本性质不同,注册的资本不同,股东的数量不同,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设立方式及流程不同,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
1、根本性质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为有限公司。这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上面标明“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
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也简称为“股份公司”。公司名称必须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2、注册的资本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额高于上述规定者,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股东的数量不同:
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规定3O人的)。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4、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到一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5、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
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6、设立方式及流程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 :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
7、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
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
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
2、一般特征
(1)、股东具有广泛性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的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2)、出资具有股份性
股份制公司中,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
这一特征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
(3)、股东责任有限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仅就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不得直接向公司股东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
(4)、股份公开、自由性
股份公开性、自由性包括股份的发行和转让。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开募集资本,这种募集方式使得股东人数众多,分散广泛。同时,为提高股份的融资能力和吸引投资者,股份必须有较高程度的流通性,股票必须能够自由转让和交易。
(5)、公司的公开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还必须向社会公开。使社会公众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这也是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之一。
二、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2、组织机构:
(1)、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2)、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3)、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4)、法定代表人
在法律层面上,法定代表人行为等同于公司行为,是公司意志的具体体现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长或经理担任,在法律层面对公司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
(5)、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股份有限公司 百度百科-有限责任公司 百度百科-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