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条的法律咨询

2025-01-07 11:11:2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原告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你说“实际上我朋友并没有向那个人借过一分钱,那个人其实是为了讨我朋友欢心而送的”,这就存在一个法律问题,到底这笔钱是被认定为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有证据表明这是借款,或者有证据证明原告当时说过“这笔钱你先拿去用”就可以认定为借款,应该偿还;如果说的是“这笔钱你尽管拿去用,以后不用还了”,就应当被认定为赠与,就真的不用还了。
  所以,本案不纯粹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证据问题。你可以问你的叔叔当时的具体情况,能否提供相关证据或证人,再者,当原告起诉后,你方可以去受理案件的法院找办案法官,请求查阅原告提交法院的证据材料,看原告手中有什么证据,什么底牌,属实不属实,摸清楚了后再想对策。
  还有,发律师函有两种情况,一是对方律师确有充足的证据,发律师函来催一下,你不应答还款就很快起诉你;二是有的律师手中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或证据很不充分,但依然会给你发律师函,目的是看对你有没有效果,有效果了还钱了就不用起诉了。
  只要原告写好诉状,提交一些证据,法院会受理的,并通知你应诉。此时,记得去法院先查阅他们提交的证据,摸清底牌后再想对策处理,便宜行事。
  还有不明白的发邮件至939361@163.com,再解答。

回答2:

如果诉讼必须提供证据,否则法院可能不支持。有关案例: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eaa5380979f172ae2fddd477.html

回答3:

律师函就好像平常人追数一样,讲白了跟找黑社会追债没什么区别,只是手段不同,产生的作用不过是诉讼时效的中断而重新计算。
上法院讲证据了,有写借条么?有证人么?法院受理不受理看证据,一般找到律师了,怎么也能让法院受理。

然后就是胜败就看证据了,还有庭审时的技巧。

回答4:

如果发函的真是一位律师,函也是律师事务所发出的,那么我想,这位律师多少还是有一些证据来提起诉讼的,法院也会受理。我估计,不论当时是个什么情况,你的那位朋友,肯定给对方留下了些什么,希望你再让你的朋友好好想一想吧,要是真有什么,也好早作准备。再有什么问题可以HI我。

回答5:

如果有借条就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