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不行。原则上必须要在男女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若要在男女双方的户口均不在的地方(西安)注册登记,双方必须在各自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机关开据委托书,委托书上必须指定在哪个地方(西安)的婚姻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方可。但因为这与原则不一致,所以最好致电西安民政局咨询一下。
回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