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共同财产。。还是属于你的婚前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这种情况下,好象就不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了。除非你有证据证明那些财产你们委托公公婆婆保管的。否则你一无所有!怎么和我一样笨呢!
注意......................................最好的方法 就是把钱变成实物..最好变成房子 投资无风险 有可以分居 就说为孩子未来 也有好处.........没关系 平静对待....加油
这种情况很不正常!建议和老公商量,想个办法由夫妻俩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