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直接去咨询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农林下路72号三楼)啊~~~
我也办了暂缓就业,我们学校给我的资料是这样写的:
暂缓就业期内,如果要取消,可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效的单位接收证明(回生源地的可不需要单位接收证明),每周二、五直接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农林下路72号三楼)办理派遣手续。
照他这样说,你现在在广州找到工作,只要单位给你出示接收证明,那么你的档案还是留在广州,只是取消了在学校暂缓。明白吗?如果你有空的话亲自去农林下路那里问下,我想应该不用担心。
未婚证在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办理,这个在你学校所在地办就可以了
失业证现在称为广东就业失业手册。按暂缓就业协议书所写,必须先取消暂缓就业才能办理。因为高校毕业生必须持报到证或高校指导中心证明和学生档案或档案保管证明去办理的。具体你还是到街道的劳动保障中心去咨询一下吧。
你不符合入户标准,不行的。
1,我是否要等到学校开学去学校取消暂缓就业协议!
只需持暂缓就业协议书(不需本人身份证,可以找人代办,我亲口问办理人员的,因为我带了身份证,但他不要求出示,09-8-4 9:45AM办的,前面已经有8个人了,)到农林下路的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三楼,拿号排队,办理就OK了,
办公时间:8:30~11:45AM 14:00~17:00(左右)。一至五,周六日休息。
就可以拿到报到证了。
不取消,能办理保险,社保.之类吗?
A:能办!我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