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其中行为还包括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事件和行为的根本区别是当事人有没有意志、意思表示的内容)。
1、事件:简单的说,就是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支配的一种事实,跟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无关(注意:是当事人的意志).事件包括自然事件和认为事件。
(1)自然事件:与人的意志完全无关.如打雷刮风下雨、地震海啸。
(2)人为事件:与人的意志有关系,但是当事人控制不了.如战争、罢工、动乱.(战争是人挑起来的,但是当事人无法控制,比如今天签了一份合同,但是明天战争了,那么合同当事人都控制不了战争,合同约定的事项无法实现,那么这是法律事件,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行为:包括表意行为(法律行为)和非表意行为(事实行为)。
(1)法律行为(表意行为):简单的说,就是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所进行的活动,是有意识的活动,在做某事之前事先进行思考.表意行为包括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
(2)事实行为(不表意行为):这样理解,你做某事之前没有经过事先的思考,但是你做的事情能够产生法律效果。
在民法领域通说中,ABC是法律事件,D是法律行为。
在法理学通说中,AB是法律事件,CD是法律行为。
AC。B是行政法律行为,D是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