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斗殴,如果不涉及故意伤害的,允许和解,派出所不处罚,也视为销案;如果是公诉案件就不一样了,比如触犯了刑法,或者侵犯公共利益,就由检察院起诉了,构成犯罪,即使进行了民事赔偿,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其他自诉案件,就是当事人要求公安,公安才会追究,然而当事人自己放弃,就等于没有人要追究,案件自行撤销。
销案的情况:
1、案件破获,但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在立案程序上叫做销案。
2、案件破获,嫌疑人也全被抓获,那么案件进入“破案”状态。
3、案件当事人全部死亡(侵害人与被侵害人),或是犯罪嫌疑人已死亡,那么案件自然销案。
4、案件久侦未破,且对侵害人的刑罚处罚已经过了刑罚追诉期。
轻微刑事案件,派出所就赔偿问题可以主调解,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决定是否移送审查起诉,那当然得全部到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