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明确的是,你现在要去掉一个名字,并不是去掉房产证上的名字,而是去掉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吧。因为你才刚刚买了房子,办理房产证至少要等到你收楼后一年半载才能办好,还早得很呢。
2、重新签订合同要不要给你优惠完全看开发商的态度。这个1%的优惠本来就是他们说了算的,你好好和他们沟通一下,应该没有问题的。至于开发商说的优惠期限的问题,那也只在找理由,这些都是由开发商自己确定的。就算他们没有公开的优惠折扣,你去买房子,好好磨磨,也会给你一定的优惠的。
3、在你的描述中,你没有说明你交完首付后有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只签订了认购合同呢。因为从你的描述中,把改购房合同的名字说成是改房产证的名字,可见你对购房的程序及基本概念不是很熟悉。如果只签订了认购合同,那改名字很简单,如果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那开发商说的要撤销备案,确实有点麻烦,不过只要开发商配合,也很容易办的。
总之,问题也能解决,多和开发商说说好话,或者托托关系沟通一下吧。关键是看开发商态度。
其实你去磨磨销售人员就行,优惠不优惠还不是开发商一句话的事情,当然你请他们吃个饭,买点小礼物之类的,更容易打动他们。
开发商的规定是这样也没办法,万科是一个大型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对较为严格,你说的道理销售人员应该明白,但限于他的级别没有相关权限,这是很有可能的,建议你多和销售人员磨磨,让他向上申请一下。
“重新签订合同的日期不是开盘日,所以优惠的1%就没有了。”这只是个借口,他们是怕麻烦,要作备注,要向上面说清楚为什么这个合同不是开盘当天签的但却有1%的优惠,他们又没什么好处怎么肯做那么麻烦的事情,如果你能介绍什么客户给他们或是什么什么就不一样了,但愿你能看懂,点到为止。
你好 你们已经和万科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而你和你女朋友已经共同作为合同的主体,当合同主体发生变化时应当视为合同变更,但合同主体变更并不影响合同的合法性,你需要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合同续约,你应该在与万科友好协商的前提下继续享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