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 解除合同相关细节

2024-11-27 09:43:5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首先,我先骂你两句。你这样做很不道德,我鄙视你一下!早干什么去了,现在发现公司不好,没了解清楚,你签什么协议啊!真是的!~
二、虽然生你气,还是帮你解决问题!
1、首先要搞清楚,你的档案和党关系是否都转到了公司,或是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中心及党委。
2、3方协议在这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知道吗,你已经入职了,你现在已经和公司有劳动关系了,合同签不签不影响你走与不走,公司有权在你入职30天以内再签劳动合同。你可以提前3天以书面的形式写个离职申请交给人力资源部。
3、你的档案和党关系,现在已经脱离学校了,懂吗,只能找到第二家单位,让第二家单位开接受档案证明,到原单位后,他们一般会将你档案直接发至你新的单位;当然,如果你很急,就要到原单位也开个准许转出的证明,你拿着这个证明去劳动中心取出来,自己再送到新单位。(一般是大型国企、事业单位,外商、私企都没资格)。党关系也差不多,但是新单位必须有党委,或是当地的党组织也可以,你把档案搞定了,党关系就很容易了。如果原单位有党委就直接去原单位的党委取,没有就到所在地的党委取!
4、说的这么明白,你要不给我分,小心我半夜咬你去!别说我不对,我做这工作2年多的时间哦,嘿嘿!

回答2:

1.如果你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没有经过专项培训或保密所约定的违约金,其他方面约定违约金的无效。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2.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4.党员关系可以以后留着慢慢转吧,如果不是当官的话。

回答3:

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正式的劳动合同还没签)。而且不用付违约金。
想走就走,相信我,就那么简单。

回答4:

为安全起见,得留个有力的证据,你可以到就近的邮局用挂号信的方式给你现在的公司写辞职信,因为挂号信都有登记,并注意保存存根,这就是证据. 这样书面提出后,最多一个月,公司必须给你办理辞职手续,至于党员和档案企业是无权扣留的,这么做是非法的.

回答5:

这就要看你们学校的协议书上是否有协议的解除这一项。如果有这一项应当参照协议解除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赔偿,你又处于试用期,你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提出离职申请(注意保留证据,录音或者请同事证明)。然后三天以后你可以离职。因为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不管岗位如何,只需要提前三天书申请就可以了。不用理会领导是否批准,只要能证明你提前三天提交了就行。然后你可以到工商部门花一元钱打印公司的注册信息,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当然仲裁前,你也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一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