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不同:
和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音按一定的法则同时发声而构成的音响组合。
复调:两段或两段以上同时进行、相关但又有区别的声部所组成,这些声部各自独立,但又和谐地统一为一个整体,彼此形成和声关系,以对位法为主要创作技法。
从17世纪起,由于主调音乐的逐步发展,和声的作用愈趋重要。它在音乐中所起的作用大致有3个方面:
①声部的组合作用。在统一的和声基础上,各声部相互组合成为协调的整体。
②乐曲的结构作用。通过和声进行、收束式、调性布局等在构成曲式方面起重要作用。
③内容的表现作用。通过和声的色彩、织体以及配合其他因素,塑造音乐形象、表现音乐内容。和声的处理是音乐创作的重要写作技巧,也是对位、配器、曲式等其他作曲技法的基础。有时,曲调也由和声衍生。
扩展资料:
相关:
结构功能是指和声对音乐形式构成方面的意义。这主要表现在:
(1)音高纵向结合的组织作用;
(2)确立或瓦解调性、调式的作用;
(3)发展或终止某一结构的作用。
色彩功能即和声的音响作用。在音乐中,和声凭借这种功能,或独立地或同其他因素协同地参与音乐表现。
两种功能的对立统一,是和声内部矛盾的集中表现,它决定着和声风格的历史演变以至每一和声现象的面貌特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和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复调
说来话长
从声部数量看,音乐作品可分单声部和多声部音乐两类,多声部音乐是两个以上不同的声部的结合,它们同时并进,同时发响。多声部音乐又分为两种类型:主调音乐和复调音乐。
主调音乐只有一支主要的旋律,其它的声部缺乏独立性,只对主旋律起烘托和陪衬作用。在主调音乐中,对旋律的烘托和陪衬主要是通过和弦的运用来实现的。和声就是和弦运用的结果。
复调音乐概括地说,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各具相对独立意义旋律的同时进行。换句话说,是由不同的旋律线编制成的一个纵向、立体结构的横向运动。由于纵向结合的不同方式,形成不同类型的复调乐曲,如对比式复调、模仿式复调、补腔式复调,以及二声部、三声部、四声部,还有更多声部的复调。
由此可见,和声和复调的差别问题,由于二者之间各自服务于不同的音乐形式,所以并无太大的可比性,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二者之间毫无联系。在作曲法中,始终贯穿着和声的运用,复调音乐也是如此。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抄了就抄了,还来这套。 这和我们〈复调音乐教程〉上写的一个标点都不差。
真是个虚伪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