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2
黄振华铁青着脸教训我,他说他从不管职员私生活,只要他们把工作做好,家中三妻四妾再往外跑去追求女人是一件事,但如果我不把桌子上的功夫清理掉,他会开除我。
我眼睛看出去是一片空白,以前日理万机的溥家敏此刻一筹莫展,黄振华的得意门生不但辜负了师傅,也辜负了他自己。
然后他叫我坐下来,苦口婆心地说一个故事给我听,那故事的男主角,是一个叫周士辉的男人,女主角是黄玫瑰。
“那人还活着,你要不要见他,欣赏他那落魄样?”
我动了气,“黄振华,你根本不知道情为何物,你不知道你自己活得多么贫乏,你除了名片上的头衔,一无所有!”
他怔住,缓缓地把头转过去,慢慢说:“那么去吧,去把你自己溺毙在感情里。”
我说:“至少我有胆量去爱,你呢?诚然,你没有痛苦,但是你有没有快乐?黄振华,别告诉我成功地搬迁国际银行的电脑室会给你带来快乐。”
黄振华的脸色变了。
我低声说:“对不起……我出去工作,我会设法控制自己。”
“那么一会儿与玫瑰吃饭,你最好别去。”
我的心牵动地痛,“让我去,”我苦苦哀求,“这是最后一次。”
黄振华则转了头,懒得理我。
我坐在自己的桌子面前,麻木地工作着,周士辉与我不一样,他有家室,而我没有,想到这里,我安乐不少。我叫女秘书过来记录了好几封信,打开文件夹子,如火如荼地应付业务。
中午时分,我不敢出声,黄振华走到我身边,冷冷道:“还坐着?该吃饭了。”
我鼻子一酸,眼泪充满眼眶。
黄振华轻轻说:“你兄弟俩没父没母,好不容易熬到今天,你要珍重,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感情并不是一切,你以为我不懂享受?你以为我不欣赏爱情?但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有固定的责任,你想想清楚。”
我顿时哭了。
这么大一个男人当众流泪,平时仰慕我的女秘书们看着我,目瞪口呆。黄振华摇头叹息。
那天午饭,我坐在那里无精打采,不发一语,玫瑰如常的美丽,黄太太暗暗照顾我,陪我说话。
玫瑰戴着一只孔雀毛耳环,配黑色的上衣与裙子,一个女人美丽到这种地步,就会吸引到陌生人的目光——我与一般陌生人又有什么不同呢?我伤神地想,只不过玫瑰记得我的名字而已。
我尽量收敛自己的感情,黄振华赞许地将手搁在我肩膀上。
午饭后回写字楼,我狠狠地工作了一个下午,下班时分人们都陆续走清,我自虐般地留在那里。
咪咪来找我,她的语气充满感情,眼睛里全是关怀,爱怜地亲吻我唇边的短须。
她说:“真是个乖孩子,工作这么卖力,胡须竟长得那么快。”
我硬咽问:“你来找我做什么?”
她明快地说:“看电影,我们去看张澈的新武侠片。”
我则转头,“我不去。”
“什么,赶功夫?”
“是。”
“黄振华苦苦逼你工作?”她柔声问。
“是。”
“那可恶的黄振华,但我原谅他,我先走一步,你走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陪你吃茶。”
我胡乱地点点头。
她取过手袋走了。
我工作直到深夜,走的时候并没有关照咪咪。我迟早要令她生气的,迟不如早。
到家大哥还在练琴,琴声如怨如慕,如泣如诉,我和衣往床上一倒,倦极而睡。
我克制自己足足五天,做完了黄宅的设计图,交到振华桌子上,不往黄宅去找玫瑰。
我已没刮胡须多天,不眠不休,烟比大哥还抽得凶,整个人在短短五天内瘦了一个圈,眼内都是红丝,咬紧牙关跟玫瑰的影子打仗。
咪咪来看过我,我冷淡她,将头靠墙上,闭着眼睛,对她不理不睬。咪咪以为我工作辛劳,遭遇难题,虽然不高兴,却并不埋怨,她实在是个懂事的好女孩子,水仙花似清秀的脸,皎洁的心灵,但我的心已飞向远处。
黄振华轻轻与我说:“事情总会过去的,一下子就过去了,咪咪是大家公认的可人儿,你也应该满足。”
我拿《红楼梦》的句子回他:“纵然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事情并不容易解决,前世我欠下玫瑰良多,只好这样解释,就在黄宅动工装修的那一日,她竟出现在我面前。
我抬头看到她非常震惊,瞠目结舌,一时间分不出是幻觉还是真象。
她却已抓住了我的手,摇两摇,轻声说:“家敏,你怎么整个人不见了?我想念你呢。”
我本已脆弱的心灵如何经得起这样一击,顿时粉碎成一片片,我顺手轻轻握住她的手,决定死在她的绿罗裙下。说也奇怪,立志豁出去不顾,心境反而安静,我认了命了。
“你怎么瘦了?”她问我。
我随口答:“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瘦人憔悴。”
她温柔地笑,“你这孩子。”
我将她的手贴在脸上。“下了班我们出去吃饭吧。”她建议。
我说:“八点钟我来接你。”
玫瑰离开以后,黄太太来了。
我低低地向她诉说一切。
她眼睛并没有看着我,只细细声说:“你去吧,快乐一下也是好的,你是单身男人,她自己快将离婚,没有什么不合情理之处,我看你熬得快要死了。”
“谢谢你。”我低声说。
她叹口气,“我乐得做这个顺水人情,谁也不能力挽狂澜于既倒。”
“我觉得快乐,”我坦白地说,“是那种回光返照式的快乐,我知道玫瑰不会爱我,她来找我,也不过是不介意有我这个伴而已。”
“祝你幸运。”黄太太黯然。
“黄太太,你快乐吗?”
“我?”她抬起头,“我与振华都善于控制感情,我对恋爱的看法与常人略有出入,一般人认为恋爱是好的,我却觉得这是种瘟疫,倘若能够终身过着无爱无嗔的生活,那才是幸福,故此恋爱实属不幸。”
我轻轻答:“那是因为一般人并不恋爱,到了时候他们结婚生子,毫无选择可言,遇到条件略高的对手,苦苦追求一轮,他们便自以为在恋爱。”
黄太太黯然说:“那么一般人还是很快活的。”
当天晚上,我的快活并不在一般人之下,我去理了发,刮清胡须,换上我最好的浅色西装,精神抖擞,去见黄玫瑰。
玫瑰穿白色的低胸裙子,戴细细的钻石链子,脸上刻意化妆过,美艳不可形容,头发修短至肩膀长度,用一朵花别在耳朵后面,蜜色的皮肤柔软光洁,足上一双白色凉鞋,脚趾搽着浅玫瑰红。
我沉醉在她美色中,她修长地走过来,我轻轻拥她在怀中,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快乐的人了。
我整晚握着她纤细的手,与她共舞,我们并没有说很多话,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我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在享受一个快乐的晚上,我在恋爱。
当晚有月色,我们在路上散步,走了很久。
我怕她累,但她并没有出声,于是我们一直走,走向永恒,越走我的精神越好。
然后我们在一家小店内喝酒,我的唇还没有碰到酒精,就已经先醉了。
送玫瑰回去,她倚在门框,双手叠在胸前,无限娇美,眼下那颗痣仍然似一滴眼泪。
她轻轻说道:“老房子装修好了,再请你进去坐,这里是哥哥的家。”
“再见。”我依依不舍。
“明天见。”
“明天我来接你。”我说。
第二天玫瑰并没有在家,黄振华陪她去接女儿,我扑了一个空。
我只好回写字楼忙正经事,每隔一个钟头去查问一次,黄太太答应玫瑰一回来便马上通知我,叫我放心。我恳求黄太太替我说几句好话,让玫瑰准我见一见那个小女孩子。
中午时分,黄太太告诉我,我们在家用午膳,我说马上赶到。黄振华接过电话,说只准我请一小时的假,出乎意料,他的声音很平静,并没有责备我。我顿时羞愧起来,我答应他的事没有做到,他已经放弃我了。我刚预备出门,咪咪来找我,约我与她午膳。我无选择,告诉她我没有空,我有重要的事要做。
咪咪凝视我,一声不发,拾起手袋就走。
我不忍,拉住她。
咪咪并没有发怒,她低声说:“我再是个笨人,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想最好的方法是让我退出。”
我竟不知如何回答。
“我看你也够辛苦的,也经过苦苦挣扎,但此刻你已经决定放弃我,我不怪你,人们当然只做对他们本人有益的事。”
我低下头,却不肯放她走。
“我很爱你,家敏,但我决定随遇而安。如果你肯看看我,你会发觉,在这两个星期内,我确是为你消瘦,每个人都是另一个人的傻子。”
我抬起头看她,发觉她真是瘦得厉害,这大半个月来,她容忍我直至毫无转圜的余地。
“再见,家敏。”
“咪咪——”
“别担心,我总在这里等你的,我不会阻碍你。”她挣脱我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往黄家途中我心情郁塞,直到看见小玫瑰。
是黄振华来替我开的门,他身边跟着一个小女孩子,约七八岁大。
黄振华喜形于色,他弯腰对那小女孩说:“小玫瑰,叫溥叔叔。”
小女孩子并没有叫我,她抬起头看我一会儿,然后抿住嘴笑一笑,躲到她舅舅身后去。
我呆住了,这简直是玫瑰的缩影嘛,连眼角下的蓝痣都十足十的翻版一次。
玫瑰跟着跑出来,她穿着一套黑色香云纱的唐装衫裤,脚上一双绣花拖鞋,见到我熟络地说:“家敏,见过我女儿没有?”
我看到玫瑰,心头就绞紧。
玫瑰她那身石塘咀红牌阿姑式的打扮看得我心神摇曳,她左腕上戴着两只纯金麻花镯子。我从未见过装扮得如此出神入化的女人,她的美姿可以无穷无尽地发挥至无限量。
我坐在一角尽情地欣赏她。
她走到我身边来,“家敏,你不高兴?怎么脸色这样坏?”
我低着头,“是的,我跟一个朋友闹翻了。”
“是女朋友?”
我点点头。
“是——为了我?”
我又点点头,“她没有跟我吵,她很了解,转头就走。”
玫瑰讶异,“多么潇洒。”
“是,”我的眼睛红了,“她是一个好女孩子,品格很特别,而且骄傲,不发一言拂袖而去是最大的骄傲。”
玫瑰看我一眼,“我可做不到这一点,我这个人最暴戾,我遇到这种事,非得搅得两败俱伤不可。”
“你不同,你做什么都会获得原谅。”
“真的吗?”她笑一笑,神情忽然去到很遥远,“家敏,你容忍于我,对我好,不一定代表每个人都如此,你们都会以为我在感情方面是无往而不利的吗?事实上并非如此。”
我刚想答,小玫瑰跑了过来,伏在她母亲的膝盖上抬头看我。
我对她伸出手,她犹豫一刻,握住我一只食指。
我苦涩问玫瑰:“早十年八年,你在什么地方呢?”
她知道我指什么,因而微笑答:“忙着捣蛋、恋爱、读书闹事。”
黄振华在一角大声说:“喂,过来吃莲子百合汤。”
“大哥不那么生你气了,”玫瑰笑说,“他这个人,有鸳鸯情意结,但凡有男子与我比较谈得拢,他就认为人家在追求我,于是装就一副舅老爷的嘴脸来欺侮人家——真是有条脑筋出了毛病。”
她说得这么诙谐,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玫瑰又说:“女朋友那里,解释一下就没问题了,别为我的缘故有什么误会,划不来。家敏,你看,我女儿都这么大了。”
我握住小玫瑰的小手,贴在脸边,还未来得及说话,黄振华又嚷了起来——
“喂,冰冻的百合汤搁热了就不好吃,你们在那里绵绵叠叠地说些什么呢?”他非常不耐烦。
我悄声对玫瑰说:“我对你……是真的。”
玫瑰怜惜地看住我,刚想说什么——
黄太太把百合汤端到我们面前来,黄振华赌气领着小女孩到书房去看连环图画。
黄太太问我:“家敏,你好吗?”
玫瑰看我一眼,“他大为不妙,女朋友跑掉了。”说完也跟着进书房去。
黄太太惋惜地说:“咪咪是城里罕见的好女孩子,我可不担心她会嫁不出去,我担心的是你,想你也知道,玫瑰不会爱上你。”
我喝着甜的汤,苦在心中,百合特有甜带涩的香甜像我对玫瑰的爱。我淡淡地问:“她的择偶条件究竟是怎么样的?”
“哪有什么准则?不外是一个遇字,”黄太太说,“玫瑰有真性情,不比我们。”
“黄太太,”我抬起头,“依你看,我是否爱上了玫瑰?”
黄太太叹口气,“那自然是,你这个症的征象再明显没有。”她笑,“头眩、身热、心跳、寝食不安、患得患失、心神恍惚——是不是?”
我苦笑,“原来世界上真有爱情这件事。”
黄太太点头,“是,一种瘟疫,足以致命,别忘记罗密欧与梁山伯。”
我躺在黄家的沙发上,我不想做他们,他俩不外是一口浊气上涌,死了算数,格调实在不高。
“我知道你想做谁,做庇亚翠丝的但丁是不是?”她笑。
我衷心说:“黄太太,你真是个玲珑剔透的女人,黄先生福气恁地好。”
“哦,他看中我不外是因为我比一般女郎略为精彩,”黄太太笑,“黄振华是不能忍受2+2:“4或者3+5:“8这一类女人的,而我呢,我是(9A+8A一2A)+5B ,他于是满意了。”
“他自己是什么?”我笑问。
“他认为他自己是微积分。”
我心情再不好也禁不住哈哈大笑。他们一家人说话之活泼,真叫外人忍俊不禁。
黄振华出来骂,“你这小子,不学无术,就见你逗我老婆玩笑,你小心我揍你。”
我还是笑,一不小心推翻椅子,整个人元宝大翻身摔一个筋斗,痛得眼泪都流出来。
笑中带泪,没比这更凄酸了,除了天边月,没人知。
我始终提不起勇气约咪咪出来,想想又委屈了她,往来这么多年,无声无息一句对不起就把人家丢在脑后,连普通朋友都不做了。
写信,撕掉一整本信纸都写不成,呕心沥血解释不了我心中的千言万语,呆呆地坐在书桌前。这封信是一定要写的,这是我唯一的交代。
我再取一叠信纸出来,伏在桌子上,过半晌才写了半页纸。一直写到天亮,总算把信寄了出去。
相信我,做这件事一点快乐都没有,非常痛苦,虽然由我主动抛弃她,我可称为胜利者。
我一夜不睡,大哥起床的时候我在吃早餐。
大哥看我一眼,“你最近睡得很差吧?”
“简直没睡过。”我说。
“为了黄玫瑰?”他微笑问。
“是,为了她。”
“这是一种痛苦的享受,”他坐下来。
我递茶给他。
我说:“我可不比你,控制得那么好,修炼有素。”
他声音很平静,“这种事不临到自己是不知道的,也许有一天,遇见了那个人,我会摔得比你更重更痛。”
“不可能。”我不置信,“大哥,你的血都要比我们冷三度。”
他轻笑数声。
“大哥,像你这样的人……”我惋惜,“你根本不应活在今天,你这样是行不通的。”
他抬起头,眼睛看得老远去,用手支着后脑,他说:“有什么通不通,你早点结婚,生九个孩子,便就解决了难题。”
“你呢?”
“我?”他不说下去。
大哥这人,不知有什么不对劲,整个人充满消极的味道,使我担心。我说:“为什么一定那般执著呢,女人只要爱你,肯与你生孩子就好。”
我说:“大哥,你不能要求他们与你懂得一样多,神仙眷属是很难得一见的,你数得出璧人吗?”
“有,眼前的黄振华先生夫人。”大哥燃起一支烟。
“黄振华这斯,”我笑道,“他的运道真好。”
“他们也是迟婚的。”大哥说,“老黄这个人,找了十多年,才遇见到他的理想。”
“有时候感情是可以培养的。”我说。
“我不需要那样的感情。”他说。
“你爱梵哑铃一辈子,它又不会跟你结婚生子……真是,七万美金一只琴。”我说。
大哥微笑,他一贯纵容与忍耐我对他的指责,他说:“那跟你买一辆摩根跑车有什么不同?”
我强辩,“女孩子欣赏摩根跑车为多。”
“我实在不在乎女人欣赏我。”大哥说。
“呵,那么口硬,以违反自然为原则。”我说,“将来你终于娶了妻子,我就把这话重复给你听。”
“那敢情好。”他站起来。
“你又去练琴?好,你一直躲在家中,她会来找你的。”我又挖苦他。
“说不定她摸错了门,”大哥挺幽默,“今天我就可以见到她了。”
他进去换衣服。
我取起公事包上班。
黄振华见到我,自然而然地发起牢骚来。他说玫瑰的丈夫方协文无论如何不应允离婚,现在赶了来与玫瑰谈判,这人早晚要到的。
我知道黄振华对这个妹夫的厌恶,故此采取中立。
我现正追求玫瑰,以我的骄傲,不屑去踩低方某这个人来抬举自己,毫无必要。我知道自己的份量。
当天我想约见玫瑰,但她告诉我实在抽不出空来,我只好作罢。
驾车回家途中,我跟自己说:现在咪咪可收到了那封信?
她的反应又如何呢?我永远不会知道,从此之后,我与咪咪是陌路人了。
大哥比我早回家,他的烹饪手艺一向高明,做了一大锅喷香的罗宋汤,连女佣人都称赞。我一边吃一边叹息,像什么话呢,精通拉丁文的大律师,练琴之余,在厨房一展身手……活该娶不到老婆,太抢镜头了,普通一点的女人,哪敢往他身边站。
这几年他并没有特别显老,却比往日更加清秀忧郁。
他问我汤的味道。
我嬉皮笑脸地说道:“汤不错,你几时学缝纫呢,我有几条牛仔裤要改一改。还有,快凉了,帮我打一件毛背心。”
“你心情倒好,”大哥说,“今天咪咪找到我那里,直哭了一小时。”
我放下汤,一阵阴霾遮上心头,“说些什么?”
“没说什么,只是流泪,我最怕女孩子落泪,心都碎了。”他摇摇头,“这种事岂真的无可避免?”
“她真的没有埋怨我?”她收到那封信了。
“也没有祝福你,对不起,她没有故作大方,哭完站起来就走了,真是一个高贵的女孩子。”大哥惋惜地说,“如今连这样的女孩子也难得。”
我不敢作声。
“不过我相信你是想清楚了的,我不便管你的事。”大哥说。
“大哥,”我感动地说,“这些年来,是你教我养我,你的命令我一定听从,假使你叫我立刻娶了咪咪,我也一定听。”
“胡说!”他沉声道,“我为什么要令你不快乐?”
我连忙赔笑说:“是,是,我不过说说而己。”
他已经回书房去了。
我叹一口气,觉得太难讨好这个大哥,他那孤僻的性子——
就在这个时候,门铃声大作,像是一个淘气的孩子急急地站在门外讨糖果。女佣人去开了门,玫瑰站在门外。
我“霍”地站起来,“玫瑰!”
她气急败坏,“家敏,我刚自老房子回来,他们把我的书房拆掉了,我急得不得了,马上赶了来,我们不是说好的吗,什么都可以动,独独那间书房——”
“不不,你放心,他们只是移一移那面墙,那书房是不动的,你千万放心。”我不知如何安慰她才好。
“呵。”她像一个孩子似拍拍胸口,“吓坏我。”
她的头发束成条马尾,一条窄脚牛仔裤,一件宽大白衬衫,脸上没有任何化妆,一额的汗,我心痛了,伸出食指替她划去汗。
我低声说:“你说过什么,我都牢记在心,我怎么会忘记,你不放心其他的人,也该放心于我。”
她温柔地笑,倚在门框。我注意到她脚上穿着双旧日本拖鞋,衬衫内没有胸罩,美丽的胸脯若隐若现,我忽然别转了头不敢再看,面红耳赤。
我忽然想起十五六岁的时候,在圣诞舞会中与女同学学跳舞,第一次拥抱异性,感觉相仿,呵玫瑰玫瑰,我为你倾倒。
她侧侧头,问我:“谁在弹琴?”有点诧异,“我从没听过如此感情丰富、冲动、紧张的乐章。”
我答:“那是我大哥。”
“他是音乐家?”
“不,他是大律师,但是九岁开始练梵哑铃,他是个怪人。”我耸耸肩。
“那乐章是什么?”
“你没听过?那是梁祝小提琴协奏曲中之楼台会一节,祝英台向梁山伯申诉她已经许配马家了,乐章绷紧哀艳——虽然大哥说听音乐不能这样子理性——”
乐章已经停了,我注意到玫瑰向我身后凝视,我转过头去,看见大哥站在书房门口。他什么时候打开了门?
我咳嗽一声,介绍说:“这是我大哥家明,大哥,这是玫瑰,黄玫瑰——大哥,大哥?”
大哥如梦初醒,轻轻说,“黄小姐,你好。”
我忍不住笑出声,真俗套——黄“小姐”。
但是玫瑰却说:“溥先生,你那琴声……太美丽了。”
我笑道:“大哥,你遇到个知音人了。”
大哥没有回答,他凝视玫瑰片刻,说声“宽恕我”,转头就回书房。我只好代他解释,“我这大哥生性孤寡,别去睬他,来,我送你回家吧。”
“可是他长得不像你。”玫瑰说。
“你也不像黄振华。”我微笑。
“通常人们形容秀丽的女子为‘不食人间烟火’,今天见了你大哥,才知道男人也可以有这种容貌。”
“他走火入魔。”我说。
“他结了婚没有?”
“从没结过婚。”
“可有女朋友?”
“没有女人配得起他。”
“从没有同女人相处过?”
我摇摇头,“没人会相信,从来没有,我怀疑他仍是处男。”忍不住又微笑。
“这是不可能的事。”玫瑰睁大眼睛,“我们只不过是血肉之躯。”
“我与他不一样,我这个大哥守身如玉,而我,我只是凡人,我喜欢一切美丽的东西,特别是美丽的女人。”我坦白地说,“美丽的女人永远令我心跳。”
“他难道不觉得寂寞?”玫瑰问。
“谁?大哥?他?有一个时期,为了让我读大学,他工作很辛劳,根本无法结识女朋友,后来事情搁下来,他致力于音乐……我猜他是寂寞的。但他这个人非常高贵,永不解释,亦不埋怨,他是我一生中最崇拜的人。为了我,他颇吃了一点苦,但我的生活却被他照顾得十全十美,为了我他没有结婚,现在我自立了,他却又失去机会,我猜他决不愿娶个十七八岁的无知少女为妻。”
“但很多女孩子会喜欢他。”
“她们哪里懂得欣赏他,”我说,“此刻香港的女孩子人生最终目的不过是坐一部司机接送的平治房车。”
“这样的愿望倒也容易达到。”玫瑰微笑。
“于是大哥也没有与女人相处,他是异常清心寡欲的一个人,你知道吗,每个星期天早上他练字——”
“练什么体?”
“瘦金体。”
玫瑰沉默。
我们趁着月色在浅水湾喝咖啡。
我滔滔不绝对玫瑰诉说关于大哥的事。
“——女人们又不高兴去钻研他的内心世界,她们只知道他有一份好职业——如此而已。他的好处不止印在卡片上的头衔,况且大律师根本不准在卡片上印头衔,卡片上只登姓名地址电话。”
玫瑰叠起手,将下巴枕在手上。
“渐渐他就不去找对象了,几次三番对我说,可遇不可求,可遇不可求。他为我牺牲了那么多,我又不能帮他,他越来越沉默。”
玫瑰抬起眼,“那也不然,他并不沉默。”
“为什么?”我诧异。
“他的心事全在他琴声里。”玫瑰问,“你没听出来?”
“什么?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你留意听一下就知道了。”
我侧头想了一想,玫瑰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心又细,呵呵,她听懂了大哥的琴声。
过一会儿她说:“方协文明天到香港。”
“不要怕他。”
“谢谢你,家敏。”
“我会支持你。”我说。
方协文这个人,正如黄振华所形容的一样,是个绝望的人物。
他肥胖,不修边幅、笨、迟钝,连普通的社交对白都说不通,夹在黄家一群玲珑剔透的人当中,根本没有他立足之处。他大概也很明白这一点,因此更加放弃,不住地用一条皱腻的手帕抹汗,身上穿美国人那种光滑的人造纤维料子的西装。
方协文的西装领子还宽得很,胡乱缚条领带,足有四寸阔,一双皮鞋的头部已经踢旧,袜子的橡筋带松开来。
香港一般的银行小职员都还打扮得比他入时、整洁,但他像所有在外国小镇住久了的华人一般,言语间还处处要透露他的优越感,一切都是美国好,美国人连煎一条鱼都好吃点,美国的月亮是起角的。
但我并不耐烦与他争执,何必呢,他是一只住在井底的青蛙,只要他高兴,管我们什么事。
我心中只是暗暗吃惊玫瑰竟会与这样的一个男人度过十年。
方协文跟玫瑰母女根本扯不上关系,从头到尾。他是局外人。
正如黄振华所说:“小玫瑰竟会有这么一个爹。”
方坚持不肯与玫瑰离婚,他还想控制玫瑰,希望她跟他回去。
玫瑰的神色很冷淡平静,有种事不关己的感觉。
方:“我不离婚,你仍是我的妻子。”
玫瑰:“没有可能。”
方:“孩子是我的。”
玫瑰:“整件事是没有可能的,我即使死在你跟前,也要离婚。”
我可怜方协文。
刚好我与父亲通了长途电话,知道老妈的病况大有进步,因此心情很好,于是便坐在家中陪他们吃饭。
玫瑰对庄国栋的神情,我看在眼内,一颗心直往下沉,上帝救救玫瑰,她真的对庄国栋已发生了浓厚的感情,她从来没有这样静默与温柔过,眼光像是要融在庄的身上。
因为玫瑰紧张,所以我也特别紧张,我这个人一惊惶便不停的伸筷子出去夹菜,因此吃得肚子都胀了。
而庄国栋一直气度雍容,处之泰然,咱们两兄妹完全落了下风,他真是个强敌。
庄国栋说:“……在香港找事做,真不容易,念高温物理,当然更无用武之地,胡乱找个教席,误人子弟。”
庄国栋这番话说得轻描淡写,但言下之意有形容不出的傲慢。
我不喜欢这个男人。
玫瑰说:“那你为什么不学大哥那样读建筑呢?”
庄国栋欠欠身,“城市内光盖房子,没有其他的学问是不行的。”
玫瑰一脸仰慕,她看着他。
我几乎气炸了肺。
事后跟苏更生说:“他妈的那小子,一副天地之中,唯我独尊的样子,真受不了他!”
苏更生笑,“你呀,小妹的男朋友,你一个也看不入眼,这是什么情意结?”
“恋妹狂,”我瞪大眼睛,“好了没有?”
更生抿着嘴笑。
“老实说,只有这一次,我站在玫瑰这一边,要是这小子阴沟里翻了船,栽在玫瑰手里,他要是跑到我面前来哭诉,我会哈哈大笑。”
更生转过了头,轻轻地说:“恐怕这样的机会不大呢。”
虽然不喜欢庄国栋,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品味极高的男人,衣着打扮仪态都无懈可击,不讲一句废话,所有的话中都有骨头,是个极其不好应付的家伙,喜怒哀乐深藏不露,他心里想些什么,根本没人晓得。
照说这样的一个人,不应该令人觉得不自在,偏偏他使我觉得如坐针毡,有他在场,气氛莫名其妙地会绷紧,我也不能解释。
玫瑰间或约会他,但他并没有按时接送玫瑰,也不见他开车来门口等。
我问小妹,“怎么,尚没有手到擒来吗?”
“没有。”她有点垂头丧气。
“为什么呀?”我大表失望。
“我不知道。”玫瑰摇摇头,“他说他有未婚妻,那个老女人。”
“胡说,那个不是老女人。”
“二十七岁还不是老女人?”玫瑰反问,“我要是活得到那个年纪,我早修心养性地不问世事了。”
“你少残酷!”我跳起来,“这么说来,我岂非是千年老妖精?”
“谁说你不是?”她仿佛在气头上。
“那么爱你的苏姐姐呢?她也是老妖怪?”
玫瑰问非所答:“他与他未婚妻的感情好得很呢,他老说:大机构一切职位都不值一哂,不过是大多数人出力,造就一两个人成名,通力合作,数百人一齐做一桩事,但创作事业是例外,像他那画家未婚妻,作品由她自己负责,那才能获得真正的满足。”
我冷笑,“啊,有这种事,那么他与你来往干什么?他应该娶个大作家。”
“我爱上了他。”玫瑰说。
“鬼相信,狗屁,”我说,“你也会爱人?你谁都不爱,你最爱的是你自己。”
玫瑰抬起头,大眼睛里含着眼泪,她说:“但是我爱他。”
我呆呆地注视玫瑰。
“你——爱他?”我问,“你懂得什么叫爱?”
“不,我不知道,”她说,“可是第一次,我生平第一次,觉得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对我的喜怒哀乐有所影响,他们说爱情是这样的。”
“你糊涂了。”我说。
“我不糊涂。在一个荒岛上,任何男女都会爱上对方,但现在那么多男人,我偏偏选中了他,这有什么解释?”玫瑰说。
“因为他没有拜倒在你裙下,你认为刺激,决定打这一场仗。”我把脸直伸到她面前去。
“这是不对的,”她摇摇头,“我并没要与他斗气,我真正地爱他。”
她的眼睛非常深沉,黑溜溜看不见底。
“他这个人不值得你爱,”我说,“他不适合你,他会玩弄你。”
玫瑰沉默一会儿,站起来,“已经太晚了。”
“玫瑰,为什么你要那么急于恋爱?”
“你不应如此问,”玫瑰说,“周士辉不懂得爱情,因为他到了时候便结婚生子。大哥,你以为你懂得爱情,于是你在等到了适当的对象之后结婚生子。但你们两个是错了,爱情完全不能控制选择,这不是我急不急的问题,爱情像瘟疫,来了就是来了。”
她的声音有点沙哑,我听得呆呆地。
苏更生说,她早就知道,玫瑰并不是一朵玫瑰那么简单,玫瑰偷愉地长大,瞒过了我们。
我们并不能帮助她,感情问题总要她自己解决。
玫瑰再刁钻古怪,也还是性情中人,她是暖型的,庄国栋与他的女友却一模一样的冷。
那个女郎开画展的时候,我特地抽空去了。
她画超现实主义——
一个惟妙惟肖的裸婴坐在荆棘堆中流血;一束玫瑰花被虫蛀得七零八落……
一颗核弹在中环爆炸,康乐大厦血红地倒下……幅幅画都逼真、可怕、残酷。
画家本人皮肤苍白,五官精致,她的美也是带点缥缈的。
我与她打招呼,说明我认识庄国栋。
我说:“画是好画,可惜题材恐怖。”
她冷冷地一笑,“毕加索说过:艺术不是用来装饰阁下的公寓,黄先生,或者下次你选择墙纸的时候,记得挑悦目的图案。”
我也不喜欢她。
她不给人留余地,我从没见过这么相配的一对,玫瑰简直一点希望也没有。
女画家的娘家很富有,与一个船王拉扯着有亲戚关系,她才气是有的,也不能说她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子,但那种目无下尘的盛气太过凌人——
或者……或者庄国栋会被玫瑰的天真感动。
因我对玫瑰的态度缓和,她大乐。
更生问:“为什么?”我答:“因为我发觉玫瑰并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女人。”
更生笑笑。
当那位傲慢的女画家动身到瑞士去开画展后,庄国栋与玫瑰的来往开始密切,不知为什么,我也开始觉得他脸上似乎有点血色。
跟玫瑰在一起的人,很难不活泼起来。
玫瑰仍然穿着彩色衣服,过着她蝴蝶般的彩色生涯。
父母在美国接到我与更生的订婚消息,大喜。他们该办的事全部办妥,决定下个月回来,而老妈的气管也好得七七八八。
人逢喜事三分爽,我对玫瑰说,父母回来之后,也许她应该搬回家去住。
玫瑰唯唯诺诺,我笑骂:“你少虚伪!别敷衍我。”
那日上班,女秘书笑眯眯地递来一本画报,搁在我桌上,神秘地退出。
我看看画报封面,写着“时模”两个字,那封面女郎非常的眼熟,化妆浓艳、蜜棕色皮肤、野性难驯的热带风情,穿着件暴露的七彩泳衣。
看着看着,忽然我明白了,我抱着头狂叫一声,是玫瑰,这封面女郎是玫瑰!
更生赶着来的时候,我在喝白兰地压惊。
她问:“你怎么了。”
我说:“有这么一个妹妹,整天活在惊涛骇浪之中,我受不了这种刺激,你看看这画报的彩图,张张半裸,她还想念预科?校方知道,马上开除,老妈回来,会剥我的皮。”我喘息。
更生翻这本画报,沉默着,显出有同感。
“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更生问。
“我不知道。”
“会不会她是无辜的?你看,当时她还是长头发,会不会是雅历斯林自作主张把玫瑰的照片拿去刊登?”
“唉呀,这个懦夫为什么没有自杀身亡呢?这下子可害死玫瑰。”我叫。
“有没有刊登姓名?”更生问。
“没有,只说是一位‘颜色女郎’,嘿!颜色女郎,我的脸色此刻恐怕也是七彩的。”
“或者她可以否认,我看校方不一定会发觉。”
“这明明是她,连我的女秘书都认得她。”
“可是她上学穿校服,并不是这样子——”
“我是建筑师,不是律师,更生,你去替她抵赖吧,我不接手了。”我说。
“一有什么事你就甩手,玫瑰会对你心冷。”更生说。
“更生,我有许多其他事要做,我活在世上,不是单为玫瑰两肋插刀。”
“可是她毕竟是你妹妹,你母亲到底叮嘱你照顾她,她比你小那么多,你对她总不能不存点慈爱的心。”
“好,这又是我的错?”我咆哮。
“你不用嚷嚷,我是以事论事。”她站起来走出去。
我与更生也一样,没事的时候顶好,一有事,必然各执己见,不欢而散。她性格是那么强,女人多多少少总得迁就一点,但不是她,有时候真使我浮躁,有什么理由她老跟我作对?
但想到她的好处,我又泄了气,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我自己也不是,就让我的忍耐力来表现我对她的爱吧!我虽没有万贯家财,也没潘安般相貌,但我有忍耐力。
更生教玫瑰否认杂志上的照片是她本人。玫瑰疑惑地问:“叫我说谎?”
然而当以大局为重的时候,谎言不算一回事,玫瑰终于又过了一关,校长传家长去问话,我与更生一叠声地否认其事,赖得干干净净。
——“我小妹是好学生,怎么会无端端去做摄影模特儿呢。”
“人有相似,物有相同而已。”
“完全是一场误会,我们家的孩子不会着这种奇装异服。”
最主要的是,会考放榜,玫瑰的成绩是七A二B,是该年全校之首。
玫瑰会考成绩好,校长有见于此,过往的错一概不再追究,玫瑰耸耸肩,吐吐舌头,顾理成章地度其愉快暑假。
“七个A!”我说,“考试那个晚上翻翻课本便可以拿七个A!”
更生叹口气,“她过目不忘,怎么办?”
“七个A!有好多好学生日读夜读还不合格,由此可知天下其实并没有公理。”
“公理呢,”更生笑道,“肯定是没有的了,否则高俅单靠踢得一脚好毽,如何位及人臣,不过玫瑰天经地义地该得这种好运气。”
我没好气,“靠运气就可以过一辈子?”
“有很多人是如此过的。”她说。
“那么你也马马虎虎吧,别老跟我争执。”我打蛇随棒上。
“黄振华,你是个机会主义者。”
夏天又到了,玫瑰真正像一朵含苞的玫瑰,鲜艳欲滴,令人不敢逼视。
我软弱地抗议过数次,像:“泳衣不可穿那么小件的。”“你如果穿T恤最好添件内衣。”
“看人的时候,要正视,别似笑非笑斜着眼,你以为你是谁?白光?”
说了也等于没说。
一日在苏更生家吃晚饭,她开了一瓶好白酒招呼我,我喝得很畅快,自问生命中没有阻滞,颇不枉来这一趟,益发起劲,留得很夜,听着的士高音乐,几乎没睡着。
后来更生瞌睡不过,把我赶走,到家门的时候,已是半夜三四点。
好久没有在这样的时间回家,清晨新鲜的空气使我回忆起当年在牛津念书,半夜自洋妞的宿舍偷回自己的房间的情形……
那股特有、似凉非凉的意思,大好的青春年华、冲动的激情,都不复存在。但在那一刹那,我想念牛津,心下决定,势必要与更生回去看我那寒窗七载的地方,人生苦短,我要把我过去一切都向更生倾吐。
掏出锁匙开门进屋,我听见一阵非常轻的音乐传出来,低不可闻,啊!有人深夜未寐,看来我们两兄妹都是懂得享受生活的人物。
我轻轻走到书房,书房门微掩着,我看到玫瑰与庄国栋在跳舞,他俩赤足,贴着脸,玫瑰一副陶醉的样子,我被感动了。
人生苦短,一刹那的快乐,也就是快乐。
我并没有打扰他们,蹑足回房,脱了衣服,也没有洗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但一夜都是梦,梦里都是幸福的、轻不可闻的音乐声,细细碎碎,不断地传来。我觉得太快乐,因此心中充满恐惧,怕忽然之间会失去一切。
醒来的时候是上午十时半,玫瑰已经出去了。
我连忙拨一个电话给更生。
我低声说:“我想念你,我爱你。”
“发痴。”她在那边笑,“你总要使我给公司开除才甘心,难怪现在有些大公司,一听高级女行政人员在恋爱就头痛。”
“你今天请假吧。”
“不行!”
“好,”我悻悻地,“明天我若是得了癌症,你就会后悔。”
“我想这种机会是很微小的,我要去开会了,下班见。”她挂上电话。这女人,心肠如铁。
一整天我的情绪都非常罗曼蒂克,充满了不实际的思想。
能够恋爱真是幸福,管它结局如何。难怪小妹不顾一切,真的要展开争夺战,那位冷酷的女画家断不是玫瑰的对手,我有信心。
玫瑰第一次为男人改变作风,她留长头发,衣服的式样改得较为文雅,也不那么高声谈笑,有一种少女的娇艳,收敛不少放肆。她与庄氏时时约见,每次都是紧张、慌忙地换衣服、配鞋子,每次出去,一身打扮都令人难忘。假使她不是我的妹妹,我都会以那样的女友为荣。
更生就从来不为我特别打扮,她原来是那个样子,见我也就是那个样子。当然,她一直是个漂亮的女郎,那一身素白使不少女人都成了庸脂俗粉,但……她始终没有为我特别妆扮过。
更生不会为任何人改变她的作风,她并非自我中心,她只是坚持执著。我的心温柔地牵动一下,我爱她,岂非正是为了这样?
暑假还没有完,父亲与母亲就回来了,我们往飞机场去接人。
母亲的病已治愈,只待休养,人也长胖了,见到我与更生很高兴,把玫瑰却自头到脚地打量一番,只点点头。我认为老妈这种态度是不正确的,又不敢提出来,马上决定把玫瑰留在我身边,不勉强她回家孝顺双亲。
父母回来没多久,噩耗就传来了。
那日深夜,我为一桩合同烦恼,尚未上床,玫瑰回来的时候,“砰”地一声关上大门,我吓一跳。她抢进我书房来,脸色不正常地红,双眼发光,先倚在门口,不出声。
“怎么了?”我站起来,“你喝了酒?”
她出奇地漂亮,穿了件浅紫色低胸的跳舞裙子,呼吸急促,耳朵上紫晶耳环左右晃动。
“玫瑰,你有话说?”我像知道有事不妥,走到她跟前去。
“大哥,”她的声音非常轻非常轻,“大哥,他要结婚了。”
我问道:“谁要结婚?”
“庄国栋。”她说。
我尚未察觉这件事的严重性,虽觉意外,但并不担心,我说:“让他去结婚好了,男朋友什么地方找不到?”
“你不明白,大哥,我深爱他。”
我将玫瑰拥在怀中,“不会%,别担心,没多久你便会忘记他,好的男孩子多得很,我相信你会忘记他。”
玫瑰紧紧抱着我,喉咙底发出一阵呜咽的声音,像一种受伤的小动物绝望的嚎叫,不知为什么,我害怕起来。
“玫瑰——”
我马上想到更生,明天又得向更生发出求救警报。
“你去睡,玫瑰,你去睡。”我安慰她,“明天又是另外一天,记得郝思嘉的真言吗?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大哥,他要与别人结婚了。”
“嘿,那算什么,他反正配不上你。”我又补充一句,“你如果想哭,也不妨哭一场。”
但是她没有哭,她转过头,一声不响地回房间去了。
第二天我就接到庄国栋的结婚帖子,在圣安东教堂举行婚礼。
我困惑多过生气,把那张帖子递到更生面前去。
“看,”我说,“我弄不懂,明明是要结婚的人,为什么脱了鞋子赤足与玫瑰在我书房里跳慢舞?”
更生担心得脸色都变了。
“你要好好地看牢玫瑰。”
“我懂得。”我说。
但我没有看牢她。
庄国栋来找我,他冷冷地说道:“黄振华先生,我想你跟我走一趟。”
“走到什么地方去?”我很反感,“我完全不领悟你的幽默感。”
“到我公寓去,”他说,“你妹妹昨天趁我不在家,叫佣人替她开了门,到我家拆得稀烂,我想你去参观一下。”
我一惊,“有这种事?”
“我想你亲眼见过,比较妥当。”
我不得不跟他走一趟。当我看到他公寓遭破坏后的情形,才佩服他的定力。
如果这是玫瑰做的,我不知道她是哪里来的气力,这完全是一种兽性的破坏,屋子里没有一件完整的东西。画、家具、窗帘、被褥、衣服,全被利器划破,滚在地上,墙壁上全是墨汁、油漆,连灯泡都没有一个是完整的,就差没放一把火把整间公寓烧掉。
我籁籁地颤抖,不知是气还是怕。
庄国栋冷冷地、镇定地看着我。
“我们……我们一定赔偿。”我说。
“原本我可以报警的,”他说,“你们赔偿不了我的精神损失,开门进来看到这种情形,会以为家中发生了凶杀案!”
“是,我明白。”我泄了气,像个灰孙子。
我说:“希望我们可以和平解决,你把损失算一算,看看我们该怎么做。”
庄国栋转过头来,“你倒是不质问我,不怀疑我是否占过你妹妹的便宜。”
我恼怒地说:“第一,我不认为男女之间的事是谁占了谁的便宜。第二,假如你有任何把柄落在我们手中,你就不会如此笃定,是不是?”
他一怔,随即说道:“我连碰都没有碰过她。”
“那是你与她之间的事,你不必宣之全世界,”我说。“总之这次破坏行动完全是玫瑰的错,我们负责任。”
“我与玫瑰,已经一笔勾销。”他说。
我反问:“你们有开始过吗?她或许有,你呢?”
我赶回家,玫瑰将她自己反锁在房内。
我敲门,边说:“玫瑰,出来,我有话跟你说,我不会骂你,你开门。”
我真的不打算骂她。
她把门打开了,我把她拥在怀中,“别怕,一切有我,我会把所有东西赔给那个人,但是我要你忘了他。”
玫瑰的眼睛是空洞的,她直视着,但我肯定她什么也看不见。
“玫瑰,”我叫她,“你怎么了,玫瑰!”
她呆滞地低下头。
“你说话呀!”我说道。
她一声不出。
“那么你多休息,”我叹口气,“记住,大哥总是爱你的,过去的事已经过去,千万不要做傻事,明白吗?”我摇撼她的双肩,“明白吗?”
她缓缓地点点头。
“玫瑰,他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男人,将来你会遇到很多更好的男朋友,不必为他伤心反常,一个人最重要记得自爱,你听到没有?”
她没有听到。
“睡一觉,”我说,“去,精神好了,你心情也会好。”
她上床去躺着,转过脸,一动不动。
我害怕起来,找到更生,与她商量。
我认为非得有人长时间看顾她不可,因此建议玫瑰回家住。
更生说:“对是对的,因我俩都要上班,没空帮她度过这一段非常时期,不过要征求她的意见,因她与父母一直相处得不好。”
“更生,你问她。”
玫瑰不肯说话,她完全丧失了意志力,随我们摆布,便搬了回家,我开始真正地害怕与担心玫瑰,她逐渐消瘦,面孔上只看见一双大眼睛,脸色转为一种近透明的白,看上去不像一个真人。
更生说:“玫瑰,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子呢?”
短短两个星期,玫瑰已经枯萎了。
她成天坐在房间里不出门,三顿饭送进房内,她略吃一点,然后就坐在窗前,什么也不做,就坐在那里。
而母亲居然还说:“玫瑰仿佛终于转性了。”这使我伤心,母亲根本不知道小女儿的心,她不是一个好母亲。
庄国栋的婚期到了。
我到圣安东教堂去参观婚礼。
那日下雨,空气濡湿,花钟下一地的花瓣,香味非常清新,不知为什么,我忽然想哭。
西式的的婚礼与葬礼是这么相似,一样的素白,一样的花,一样的风琴奏乐。
我小妹在家已经神智不清,凶手却在教堂举行婚礼。我早知玫瑰是有今日的,玩火者终归要叫火焚。
新郎新娘出来了,两个人都穿着白,非常愉快,就跟一般新郎新娘无异。
新娘的白缎鞋一脚踏进教堂门口的水凼中,汽油虹踩碎了,水滴溅起来。
我别转头走,眼圈发红。
我回家去,对牢小妹说了一个下午的话。
——“他其实不过是那么一回事。”
“他并不知道欣赏你,我想他甚至不知道爱情是什么。”
玫瑰仍然苍白着脸,一声不响,也不哭,憔悴地靠在摇椅上,披着一件白色的外套,整天整夜呆坐家中。
我握着她的手,将她的手贴在我的脸上,我说:“小妹,我深爱你,我知道你的感受,你不晓得我有多心疼。”
她不响。
为了玫瑰,连我与苏更生都瘦了。
真是惨,如果这是爱情,但愿我一生都不要恋爱。
“没有再可怕的事了,”更生说,“黑死病会死人,死了也就算了,但失恋又不致死,活生生地受煎熬,且又不会免疫,一次又一次的痛苦下去,没完没了,人的本性又贱,居然渴望爱情来临,真是!”
我不明白玫瑰怎么会爱上庄国栋。
他寄给我装修公司的账单,一行行价目列得很清楚,要我赔偿,我毫不考虑地签了支票出去,钱,我有,数万元我不在乎,如果钱可以买回玫瑰的欢笑,我也愿意倾家荡产。
直至玫瑰不再胡闹捣乱,我才发觉她以前的活泼明朗有多么可贵。
我对更生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哪。”
更生温和地说:“时穷节乃见,患难见真情,现在我才发觉你对玫瑰不错。”
一向如此,我爱她如爱女儿。
我说:“让她到外国去吧,别念港大了,随便挑一家小大学,念门无关重要的科目,但求她忘记庄国栋。”
“到英国还是美国呢?”更生问。
“我来问她。”
那夜我与更生把玫瑰带出来吃饭。
更生替她换了衣服,梳好头,我一路装作轻松的样子说说笑笑,叫了一桌的菜。
玫瑰虽然已经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也没有化妆,但仍然吸引了无数的注目礼。
她呆呆地随我们摆布。
我终于忍不住,痛心地说:“玫瑰,你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想送你到外国去,也许你会喜欢,如果不习惯,也可以马上回来,换个新环境,自然有许多新的玩意儿,包管热闹,英国或美国,你随便挑,费用包在大哥身上,你看如何?”
她抬起头,看着我。
“玫瑰,人家结婚都几个月了,情场如战场,不是你飞甩了人,就是人飞甩了你,别太介意,玫瑰,要报仇十年未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苏更生瞅着我,似笑非笑,她轻声说:“以前就懂得骂她,现在又说些没上没下、不三不四的话来哄她,啼笑皆非。”
我长长叹口气,桌上的菜完全引不起我们的食欲。
“玫瑰,”我哀求,“你说话啊,你这样子,大哥心如刀割啊。”
玫瑰的嘴唇颤抖着,过半晌她说:“我情愿去美国。”
“美国哪个城市呢?”更生问。
“美国纽约,我喜欢纽约。”她说。
更生说:“好了好了,一切只要你喜欢,明天我们就去办手续,我与你大哥请一个月假陪你去找学校。”
玫瑰呜咽起来,她哭了。
更生把她搂在怀中,“不要紧,哭吧。”
玫瑰的眼泪奔涌而下,她说:“——我是这样的爱他。”
“是,是。”更生拍着她的肩膀,“我们知道。”
玫瑰号啕大哭起来。
后来几日她都不断地哭,眼睛肿得像核桃。
更生说:“哭总比不哭好,哭了就有发泄,我多怕她会精神崩溃。”
“可恨这些日子,老妈根本连正眼都不看玫瑰一眼,啥子事也没发觉,一点表情都没有,老妈越来越像一条鳄鱼,”把我两只手放在嘴巴前,一开一合,扮成鳄鱼的长嘴,“除了嘴部动,面部其他肌肉是呆滞的,真可怕。”
更生啼笑皆非,“我发觉玫瑰那顽皮劲儿跟你其实很像,你怎么可以一大把年纪了还拿老母来开玩笑?”
“我生她气,像玫瑰到纽约去这件事,她一点意见都没有,还要讽刺玫瑰根本没有考上港大的希望。倒是爸,他告诉玫瑰要当心,因为纽约是个复杂的城市,而且咱们家在那边没亲戚。”
过没几天,我俩就陪玫瑰启程到纽约。
她仍是哭。
我偷愉问更生,“简直已经哭成一条河了,会不会哭瞎眼睛?”即使不哭的时候,她脸上的那颗痣也像一滴永恒的眼泪。
“去你的!”是更生的答案。
玫瑰的故事--4
4
纽约已经有凉意,我们先陪玫瑰找房子,再找学校,有空便到处逛。
玫瑰终于止住了眼泪,没精打采地跟着我们走。我租了一辆车,三个人游遍纽约。
开头送玫瑰进学校,我尚有不放心之处,但外国人自有外国人的好处,他们对玫瑰的美貌视若无睹,对她相当和平善意。
更生研究出来,原来外国人心目中的东方美女是塌鼻头,丹凤眼,宽嘴巴,扁面孔,腊黄皮肤的,玫瑰太见西洋美,几乎被他们视为同类,自然不会引起轰动。
这样看来,纽约倒是玫瑰理想的读书之地。
我替她买了一辆小车子,在银行中留下存款,便打算打道回府。
我其实放心不下。
我问:“就让她一个人留在纽约?”
更生说:“都是这样的,她会找到朋友。”
“万一生病呢?”我说,“她才十七岁半。”
“大学生都是这个年龄。”更生一再保证,“你放心。”
玫瑰自己表示愿意尝试新生活。
我跟她说:“有钱使得鬼推磨,你别跟我省,长途电话爱打就打,有三天假都可以回来,明白吗?”
在飞机场,玫瑰送我们两人回香港,她穿得很臃肿,更像个洋娃娃。
她紧紧拥抱我,大哥大哥地叫我,也说不出话。
我答应她,一有空就来看她,然后落下泪来。
在飞机上,更生温柔地取笑我,“真没想到你变得那么婆婆妈妈的。”
“这玫瑰,终生是我心头上的一件事,放也放不下。”我说。
香港没有玫瑰,顿时静了下来。
开头的三个月,几乎每隔一天我就得打个电话过去问玫瑰的生活情形。
她整个人变了,口气也长大了,头头是道的报导细节给我知道,给我诸多安慰。像:“我成绩斐然……”“我胖了十磅……”之类。
最使我大吃一惊的是她转了系,我几乎没赶到纽约去,在长途电话中急了半小时。
玫瑰说:“我不想念商业管理,我转了法律,很容易念的,别忘了我那摄影机记忆,你别害怕%,手续很简单,早已办妥。”
问起“有没有男朋友?”
她隔了一会儿才说:“没有。”
“十八岁生日,要不要来陪你?”
“不用不用。”她哭了。
“钱可够用?”我说。
“够了,花到一九九○年都够。”玫瑰说。
“天气冷,多穿一点,别开中央暖气。”
“次次都是这几句话,”她笑,“大哥,你与苏姐姐几时结婚?”
有心情管闲事,由此可知是痊愈了。
“过年回家来吗?”
“不了,过年到佛罗里达州。”
“多享受享受,大哥就放心了。”
“我爱你,大哥。”
“大哥也爱你。”
更生老说我们俩肉麻。更生的好处是从不妒忌我与玫瑰。
老妈诧异地表示玫瑰终于有进步了。
老妈身为母亲,却永远是个槛外人,我衷心佩服她。
玫瑰十八岁生日那天,我电汇了玫瑰花到纽约,又附上一笔现款。
我对更生表示担心玫瑰,“她怎么可以忍受那份寂寞呢?”
“她不会寂寞的,外国年轻人玩得很疯,况且她又不是在阿肯色、威斯康辛这种不毛之地,她是在纽约呀。”
那天晚上,电话铃响起来,我去接听。
“振华?”那边说,“我是周士辉。”
“你还没有死吗?”我没好气,“别告诉我你还念念不忘黄玫瑰。”
“振华,我想听听她的声音。”
“老周,你消息太不灵通,玫瑰现不在香港,她在纽约念书。”
“纽约?”周士辉喃喃地。
“是的,”我说,“美国纽约。”
“纽约哪里?”
“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她真的在念书。”
“念什么?”
“法律。”
“啊。”他沉默了。
“周士辉,我不希望再听到你的声音,你那恶梦再不醒来,我也不想要你这个朋友。”
“振华,你怎么解释但丁与庇亚翠丝的故事。”
“我要睡觉,”我说,“我不懂神话故事。你回香港吧,周士辉,回来我以最好的白兰地招呼你,与你一起醉一起流泪,听你诉苦,真的。”
“振华,”他哽咽,“你不嫌弃我?”
“咱们是小中大学同学,士辉,我要是嫌你,我便是个孙子。”
“为了不认我,我想你情愿到人事登记处去更改姓孙。”
“别开玩笑了,士辉,回来好不好?”我说,“算我求你,你也可以下台了,尽管现在时兴流浪,在外头晃足两年,也够%。”
他挂断了电话,我叹口气。
这个周士辉,至死不悟。
我对他也算恩尽义至了,但要我把玫瑰的住址告诉他,我不干,无论如何不行,我希望玫瑰好好地念书,读到毕业。
玫瑰的信:“……昨天经过宿舍二楼,听到一个华人学生在播一支歌,她说是白光唱的,白光是谁?仿佛听你提过。这个女歌手唱的一首歌叫‘如果没有你’,听了令人着魔,久久不能忘怀,竟有这样的歌!让我的心为之收缩。”
“……我的时间都用在大都会博物馆内学习进修,有一日回香港,我便像基度山恩仇记中的那位伯爵,无所不晓,名震全球。”
我看得流下泪来。
更生说:“玫瑰像那种武林高手,一次失手,便回乡归隐,不再涉足江湖。”
“她很快要东山复出了,你放心。”
周士辉比她先回香港。
我到飞机场去接他,他看上去倒并不憔悴,只比以前胖很多,穿着两年前的阔脚裤,很落伍的样子。
“到酒店还是我家?”我使劲与他握手。
他摇头。
“抑是……回太大家?”我试探地问。
“我没有妻子,”他淡淡说,“我早离了婚了。”
“你住哪里?”
“跟我母亲谈过了,有她照顾我。”
“倒也好。”我说。
我送士辉回家,留一张支票给他。
他很快会东山再起,我对自己说。过一刻不禁怀疑起来。他已经丧失了以前那种斗志与向上之心,再回头也已是百年身。
他并没有求我,过没多久,他在一间中学找到教席,走马上任。周士辉变了一个人,他有点像那种落魄的艺术家,手指因抽烟抽得凶而变黄,衬衫永远是皱皱的。说也奇怪,他反而有种气质,我对他尊敬起来,我们的关系比起以前,距离拉得很远。
他并没有再回到妻子的家。
我决定动身到纽约去探望玫瑰,看她如何在异邦为国争光。
阔别近一年了。
母亲说:“倒是没什么新闻,或许是我们耳朵不够长的缘故。”
“她现在很乖。”
“非得等她嫁了,才能盖棺定论,现在又这样流行离婚,唉。”
我也觉得玫瑰是离婚三次,到四十九岁半还有人排队追求的那种女人,她的命运注定是这样,倾国倾城的尤物,往往身不由己地成为红颜祸水,也是命运。
我将与更生在纽约结婚,这是更生的主意,我想了很久,也想不出是什么原因。
她说:“我以前的生活至为风流,怕前度刘郎们心中不满,企图破坏婚礼,跑到纽约,老远老远,到底安乐点。”
更生有时候是很可恶的。
我先到纽约,玫瑰开着一辆小车子来接,一把抓过我的行李,抛进行李箱里,拍拍手。
我看得呆了,“中国功夫?”我说,“力大无穷,你当心啊,扭伤了腰可不是好玩的。”
她开朗地笑:“怎么会?”
她很漂亮,头发漆黑乌亮地垂在肩上,皮肤晒成棕色,有点像西部片中的印第安美女。
“你去佛罗里达晒太阳了?”我问。
“没有,这是参加学校中的考古学会,在会场实习时晒的。”
“啊,听起来很刺激,玫瑰,你终于长进了,大哥老怀大慰。”
她微微一笑,轻盈地将车子转弯。
我问:“不是回学校吗?”
“我搬离学校了,宿舍太贵。”
“何必省?现在住哪里?”
“带你去看。”
她住在布洛克林区。我很反对,“你怎么住到贫民区去了?治安不好,叫我们担心。”
“不会%,很多同学住那儿。”她安慰我说。
那座小公寓只有两百尺见方,客厅与睡房连在一起,破得不像话,家具全是旧的,一只冰箱马上可以庆祝它三十岁生日,马达吵得像火车头。我呜咽一声,惊慌得说不出话来。
“玫瑰!你怎么沦落到这种地步?”
从窗口看出去,只见一条后巷,全是垃圾筒。
“没有呀,大哥,这地方很好呀,”她说,“一个人住一所公寓,多豪华,我还有私家车子,你少担心好不好?”
“没有冷气机!”我大声说,“我保证炎夏这里气温会升至三十六度。你干吗,你打算做蒸熟玫瑰?”
她“哈哈”地笑,脾气好得不像话。
我心疼,“不行,我勒令你搬家。”
“你请坐,稍安勿躁。”她把我推在一张沙发里,“肚子该饿了吧,飞机上没有什么好吃的,我弄碗炒饭给你吃。”
“饭?”我不置信,“什么饭?你煮饭?”
“别小看我,你小妹我现在是十项全能。”
她走进厨房,几度散手,过后,忽然我鼻中闻到喷香的葱花味。
我禁不住探起身子来,“玫瑰,你在干什么?”
她端出两碟子食物,“来吃呀,扬州炒饭与红烧牛肉。”
我馋涎欲滴,忍不住握起筷子,“玫瑰,真了不起,你怎么会做这个?”
“我连十二人的西菜都会做。”
“哗,你韬光养晦,成绩斐然,好极好极。”
“现在我最乐意吃,把我所有的哀伤溺毙在食物中。”
我把食物吃得干干净净,摸着肚子,长叹一声。
“玫瑰,你太伟大了。”我说。
她用手撑着头,但笑不语。
我低声问:“玫瑰,玫瑰,你在想什么?”
她抬起眼来,“大哥——”
我握住她的手,“你现在尚有什么不称心的事?”
她不响,隔了很久,她低声说:“没有。”
“可是为什么你的眼睛不再闪亮跳跃,你嘴角不再含笑风生?”
“我有点疲倦。”
“那么你要不要回家?”我问她。
“不,不需要,我会很好。”她停一停,“你放心,大哥。”
“我有种感觉,玫瑰,你尚未为上次那件事复元呢。”我小心地说。
“啊,那件事,”她随手拾起碗筷去洗,到厨房门。转头淡淡地说:“我是永远不会复元的了。”
我很震惊,“玫瑰——”
她大眼睛很空洞,她说:“这种伤痕,永远不会结疤,永远血淋淋。”眼下的蓝痣,像颗将坠未坠的眼泪。
我惊惶,“但玫瑰,事隔这么久,我们以为你已把他整个抛在脑后——”
“这次你打算住多久?”她转变话题。
“我与更生来结婚,玫瑰——”
“结婚?太好了,”她抢着说,“我陪你挑婚纱,穿衣服我最在行。”
这时门铃一响,她抹抹手说:“我先去开门。”
门打开了,进来一个貌不惊人的年轻男人,我看他一眼,猜不到他是何方神圣。
玫瑰介绍:“来见过我大哥,我未来大嫂隔几天来纽约。”她又对我说:“大哥,这是我同学方协文。”
我呆呆地看着这个姓方的人,他长得很端正,眼睛鼻子嘴已都编排得不错,一件不缺,但又有什么地方值得玫瑰特别为他作特别介绍的?
“协文常常陪我,大哥,我功课有不明的地方,他也帮助我。”
我不相信,玫瑰会要他帮助?我不相信,脸上不禁露出鄙夷之色。
但玫瑰待他很好,倒茶给他,问他是否想吃点心,拿杂志出来招呼他。我越看越不是味道,他算老几?这小子蠢相,一副没出息模样,玫瑰以前扔掉的男人,还比他像样多了,他是怎样开始登堂入室的?
我不喜欢他。
这小子走了以后,我老实不客气地问玫瑰,“怎么?你跟那家伙在一起?”
“是的。”玫瑰说,“快一年了。”
“他有什么好处?”
“方协文对我好。”
“对你好的男人岂止千千万万,”我不以为然,“只要你给他们机会,他们求之不得。”
玫瑰笑:“大哥这话太没道理,你把我当卡门了。”
“侬要做啥人?茶花女?芸芸众生挑中阿芒?人家阿芒是很英俊,不像方协文,简直是一块老木头,拨一拨动一动。”
玫瑰很难为情,“大哥,你这简直是盲目、偏见。”
我责问她:“你为什么不能真正的独立?为什么要依靠这个傻小子?他又不懂得欣赏你,他只不过把你当作一个略具姿色的女人。”
“方协文真的很照顾我,大哥,我也只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我并不想持起机关枪与社会搏斗,我觉得与方协文相处很愉快。”
我很失望,“那么你念法律干什么?你不打算挂牌?”
“大哥,我早就说过我胸无大志。”
“没出息。”
“是。”
我叹口气,或者这只是过渡时期。我想,再过一阵子玫瑰就可以再从事她那颠倒众生的事业了——我略为宽慰。
我说:“你这公寓虽然简陋,却收拾得非常整齐,你的佣人不错?”
“佣人?”玫瑰大力吸进一口气,“我还用佣人呢,我自己就是人家的佣人,闲来去帮外国太太打理家务,看顾婴儿。”
我呻吟一声,“天啊。”
到飞机场去接到更生,我把玫瑰的现况告诉她。
更生小心聆听,一边点头。
我问她:“人是会变的,是不是?”
她说:“是,每个人都有两面,我们现在看到玫瑰的另一面。”
我说:“我可只有一面,我不想做个两面人。”我摸摸面孔。
更生但笑不语。
我们一起到第五街的服装店去挑婚纱,买婚戒,一切都准备妥当,玫瑰要把方协文叫来吃饭。
我不肯,我说:“怎么,陪大哥几天,就怕冷落了那小子?”
玫瑰只是笑。
更生说:“别与玫瑰作对,来,去叫他一声。”
终于我们在一间意大利馆子内见面。
方协文憨头憨脑地来到,坐下来,我还没来得及介绍,他忽然冲着更生就叫:“表舅母,你忘了我%?我是协文呀——”
我说:“你认错人了。”
他还嚷:“表舅母,那时我还小,你跟表舅好吧?”
我疑心,转头看更生,她的脸色已大变。
玫瑰对方协文喝道:“你吵什么?”
方协文听玫瑰喝他,顿时委屈得不出声。
我心里不是味道,正想斥骂他几句——
更生忽然很冷静地说:“协文,我与你表舅已经分开了,以后不必再提。”
我“霍”地一声站起来,“更生——”我如天雷轰顶“你——你——”
玫瑰急得变色,骂方协文,“你胡嚼什么蛆?”
“我?我没有说什么呀,这明明是我的表舅母。”方协文说。
我暴喝一声,“住嘴,闭上你的臭嘴!你给我滚,我以后都不要再看你的脸!”我扑上去揪住他的衫领,“你这个白痴!”我狠狠地给他两记耳光。
他怪叫,本能地反抗,一桌的比萨与红酒都推翻在地上,四周围的客人盯牢我们看。
玫瑰尖叫:“大哥!大哥!”
更生站起来,“我先走一步。”
我把方协文推倒在地,追上去,心撕肺裂地叫:“更生!更生!”
更生已经跳上计程车走了。
我跳上另一辆空车,对司机说:“追上去,不要失去前面那辆车。”
司机说:“耶稣基督,越来越多人中了电视侦探片集的毒,你是谁?陈查理?”
我没有理睬他,车子一直向前驶出去,追住更生,我发觉她原来是回酒店,放下心了。
我一直追着她进酒店,她仿佛冷静下来了,站在电梯口等我。
我们进了房间,静默了好一会儿。
我终于开口问:“你以前结过婚。”
“是。”
“多久之前的事?”
“十年前。”
“为什么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
她不响。
“你知道我会原谅你,”我提高了声音,“你知道即使你结过婚,我也会原谅你。”
她站起来对我说:“我有什么事要你原谅的?我有什么对你不起,要你原谅?每个人都有过去,这过去也是我的一部分,如果你觉得不满——太不幸了,你大可以另觅淑女,可是我为什么要你原谅我?你的思想混乱得很——女朋友不是处女身,要经过你伟大的谅解才能继续做人,女朋友结过婚,也得让你开庭审判过——你以为你是谁?你未免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太庞大了!”
“你听我说,更生——”
“我听了已经两年了,黄振华,我觉得非常疲倦,你另外找个听众吧,我不干了。”
我张大嘴站在那里。
她取出衣箱,开始收拾行李。
“可是,”我问,“可是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因为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十三岁那年摔跤断了腿,也一直没跟你说过……”
“我是一个独立的成年人,我不是你小女儿,什么事都跟你说,获得你的了解与应允。”更生说。
“你曾经结婚,是一件大事,作为你的丈夫,我有权知道。”
“每个人心中都有若干秘密,你何必太过分?”
她提起行李。
“你到什么地方去?”我说。
“回香港,我并没有辞职,我那份优差还在等着我。”
“你毫无留恋?”我生气又伤心。
她温和地笑一笑,“我们之间的观点有太大的差别。”
“你太特别了,更生。”我愤然说,“只有你才认为这是小事。”
“对不起,振华,我不需要你的谅解,因为我坚持自己并没有做错事。”
“可是——”
“别多说了,振华,我们从没吵过架,我不打算现在开始。”
我拉开旅馆房门,一言不发地离开。
到玫瑰的公寓,她正在替方协文验伤,方协文垂头丧气,看到我很害怕,要站起来走。
玫瑰没好气地说:“坐下来,你这个闯祸胚,有我在,难道还怕大哥宰了你不成?”
他又战战兢兢地坐下来。
我怔怔地倒了一杯水喝。
“你这十三点,大哥真没骂错你,你真是个白痴,苏更生是我的未来大嫂你懂不憧?你一见她认什么亲戚,有话慢慢说你都不懂?”
“我……一时高兴,”方协文结结巴巴,“她与我表舅结婚时,我任的花童……”
这小子简直老实得可怜又可憎。
“好了好了,”我说,“别再说了,打到你哪里?疼不疼,要不要看医生?”
“不用。”那小子哼哼唧唧地。
玫瑰替他贴上胶布。
我说:“对不起,我一时情急失常。”
“不不,大哥,是我该死,我该死!”方协文说。
“十年前?你说她嫁你表舅?”
“是,”方协文说,“我真没想到在纽约又会见到她,我不知道她跟表舅分开了,那时大家都喜欢她,说表舅福气好——啊哟!”
玫瑰在他伤口上大力捶一下,“你还说,你还说!”她娇叱。
方协文畏畏缩缩。
我说:“我要听,不要紧,说给我听。”
“大哥,”玫瑰说,“你若真正爱她,她的过去一点也不重要,何必知道?你们应当重视现在与将来。若果你因此跟她闹翻,那么从此苏姐姐与你是陌路人,对于一个陌生人的过去,你又何必太表兴趣?”
啊玫瑰,我听了她的话如五雷轰顶,苏醒过来。
“更生!她在哪里?”我站起来。
“去追她吧,大哥,去追她。”玫瑰说。
我紧紧拥抱玫瑰一下,扑出门赶到酒店。酒店的掌柜说她已经离开,我又十万火急赶到国际机场,在候机室看到她一个人坐在长凳上,呆滞地看着空气,脸上并没有特别的哀伤,但她的神情告诉我,她受了至大的创伤。
我静静地走到她面前,蹲下来,轻轻叫她,“更生。”
她犹如在梦中惊醒,抬头见到是我,忽然自冷静中崩溃。
更生落下泪来,我们拥抱在一起。
“我爱你,我爱你,”我说,“我终于有机会证明我爱你。”
“振华!”她硬咽地,“那件事……”
“什么那件事?我们得再找一间酒店,你把房间退掉了是不是?若找不到房间,得回玫瑰那里睡地板……”
我们终于在纽约结了婚。
过去并不重要,目前与将来才是重要的。
真没想到我会自玫瑰那里学到感情的真谛。
自那天开始,我抱定决心,要与更生过最幸福的日子。我们的婚姻生活简单而愉快,更生仍然上班,仍然穿白衣服,仍然开着她那辆小小日本车在公路上不可救药地走之字路。我们没有应酬,偶然有什么晚宴舞会,我总牢牢地带着她。在公众场所中,她永远高贵飘逸,她永远知道在什么时候微笑,什么时候说话。
平时我们像老朋友,她待我以公道,更生善于修饰她自己。她用她自己的时间去做这一切,因我是她尊敬的丈夫,不是她的长工。
我们被公认是城里最合配的一对壁人,谁也不知道我俩的感情生活也起过波浪。
老妈说:“现在黄家否极泰来,你结束了浪子生活,而玫瑰也改邪归正,几时我也去纽约尝尝她做的满汉筵席。”
但对于玫瑰,我心底是凄凉的。她竟变得这样懂事忍耐,才过十八岁,她已是一个小妇人,早开的花必定早谢。别告诉我,玫瑰已经开到荼縻,不不,她还是美丽的,且又添多了一抹凄艳。我会记得她说起以往的一段情的时候,大眼睛中的空洞茫然……
母亲与玫瑰恢复了邦交。
她对方协文居然赞不绝口——
“真是一个无懈可击的男孩子,老实诚恳,说一是一,说二是二的正人君子,玫瑰能够遇见他真是我们家的福气。协文不但品学兼优,家中环境也好,只有两个哥哥,都事业有成,父母又还年轻,一家人都入了美籍,我可以说是无后顾之忧了。”
我忍不住问:“可是玫瑰是否快乐?”
老妈愕然,“她为什么不快乐?”
“你根本不了解玫瑰。老妈,你在过去那十八年中,待玫瑰不过是像待家中一条小狗,你从来没考虑到她是否快乐,也不理会她的需要,你老是以为一个孩子有得穿有得吃就行了。”我说得很激烈。
老妈脸上变色,像一种锅底灰炭的颜色,她尖声说:“你在说什么?你竟说我对玫瑰像对一条狗?我再不懂做母亲,可是你们还是长大成人了!”
老妈们永远处在上风,没奈何。
更生暗示地在一旁拉拉我的衣角,于是我又输了一仗给老妈。
玫瑰倒是不生气,她说,“像老妈这样的人,爬上政坛,就是科曼尼女性版本,我们应当庆幸她只是我们的老妈,不是我们国家的领袖——否则,事情可能更糟。”
我笑得几乎肚子痛。
她仍然与方协文在一起。
这么久还不换人,简直不是玫瑰。
我嘟哝着。
更生说:“照心理学说,你希望妹妹达成你心底秘密的愿望,代你搞成一个卡萨诺华,颠倒众生。”
更生说:“以前你对她的抱怨,实在是言若有憾,心实喜之,现在她脚踏实地做人,你觉得你生命中缺少色彩,所以不耐烦起来,是不是?”
我说:“太复杂了,我没听懂,怎么搞的?我叫我妹妹去当男人,好达成我做男人的秘密愿望?但我明明是个男人呀,不然怎么娶你?”
“去你的!”更生这样爽朗的女人,都被我激起小性子来,大力推我一下。
玫瑰订婚的那天,我心中是怀有悲愤的。
那小子?
他配?
我知道他是个好人,可是这世上到底是好人多,谁不是好人呢?
怎么会嫁给他的,简直一朵玫瑰插在牛粪上,白白美了这么些年,原来应在这癞蛤蟆身上,叫人怎么服气。
我很烦躁,对更生说:“做人全靠命好,鸿运来了推都推不开。方协文那小子除了八字,还有什么好?公平地摊开来说,玫瑰以前那些男友,一个个都比他强,况且他又是美国人,玫瑰下嫁于他,简直好比昭君出塞,有去无还。那小子坏得很呢,什么都要玫瑰服侍,茶来伸手,饭来开口,玫瑰倒楣倒定了。”
更生问:“要不要用录音机把你这番演讲词录下来?黄振华,你更年期了,你应该听听你自己那腔调,啰哩啰嗦。”
我被她气得跳脚。
然而玫瑰终于还是订了婚,至少目前她跟定了方协文,搬到方家在史丹顿岛的家去住。
我仍不死心,我不相信玫瑰的故事到此为止就结束。
更生说:“我相信她会嫁给方协文,夫妻之道是要补足对方的不足。”
我嚎叫:“苏更生,你胆敢拼了老命跟我唱反调?你当心!”
玫瑰不久就结婚了。
更生陪了父母到纽约,我因为一宗生意而留香港。
随着时间的流逝,玫瑰的稚气渐渐脱除。她瘦了,脸模子小了一圈,下巴尖尖,眼睛益发水灵灵地扑闪,长睫毛阴暗地遮着眼珠,神情有种捉摸不定的忧郁。而事实不是这样,玫瑰并不是一个有灵魂的女孩子,她毫无思想,唯一的文化是在我书房里捡一两本张爱玲的小说读。
作为她的哥哥,看惯了她的五官,并不觉得她长得特别美,但是旁人骤见玫瑰,莫不惊艳。一位男同事说:“最吸引人的是她的嘴唇,小但是厚,像随时有千言万语要倾诉,但她是那么年青,有什么要说的呢?真是迷惑。”
是吗?他们并不知道真的玫瑰。这样子捧着一个女孩子,只因为她的美貌,是非常危险的事,对玫瑰本人也不公道。,
就算我们与玫瑰吃茶,坐在咖啡厅里,也遇见星探,想游说她做明星,拍广告、上电视。
那种贼头狗脑,拿着照相机的年轻人,放下一张卡片,跟玫瑰说道:“小姐,我们公司有把握将你捧作明日之星。”
玫瑰说:“我不喜欢做明星。”
我跟着喝道:“听见没有?她不喜欢做明星。”
这样子赶走了不知道多少癞哈蟆。
更生问玫瑰:“长得像你这样,是否很烦恼?”
玫瑰耸耸肩:“习惯了,人们一见我便瞪着我看,像是我脸上开了花,我只好一笑置之。”
我觉得很恶心,一张脸好看有个鬼用。
更生说:“振华,你是唯一不觉玫瑰美貌的人。”
我说:“我是个成熟的男人,我看女人,不止看眼睛鼻子大腿腰身,我注重内心世界。”
“你可明白我的内心世界?”更生问。
“你的内心世界犹如万花筒,百看不厌——对了,玫瑰现在与什么人交往?”
“邻校全体男生。”更生笑。
“有没有什么固定的人?”
“不知道,大概没有。”
我说:“最近她头发又直了,好现象,溜冰鞋终于脱下来了,也是好现象。”
“她会考考九科。”更生提醒我,“好学生。”
“每个学生都起码考九科,不必紧张——还有,她现在衣服的颜色也素净得多了。”更生微笑:“你的语气像个父亲。”
“可不是。”我说,“兄兼父职。”
“有没有士辉的信?”
“没有。”
“士辉的太太呢?有无跟你联络?”
“我不敢去看她,她也没有找我。”我苦笑道。
“士辉被蝴蝶的色彩迷惑,却不懂得蝴蝶是色盲。”更生说。
“这句话呢,我像明白,又像不懂。”我笑。
我再到更生家去,在幽暗的大厅中看到一幅巨型的彩色照片,是玫瑰穿一件白裙子,站在影树下。细碎的金光透过影树羽状的叶子洒在她身上,火红的花朵聚在树顶,这张照片实在是不可多得的杰作。
谁拍的?
“雅历斯。”玫瑰说道。
“总有个中文名字吧?”我问。
“不知道。”
“你的男朋友?”
“不是,我只跟他学壁球。”
我的心又提了起来,“他干什么的?”
“不干什么,他是港大历史系学生,体育健将。”
“你连他的中文名字都不知道?”
“不知道。”
我心想:港大生,体育健将。不会有大错,上帝保佑那可怜的人。
更生问:“见过那男孩子没有?非常英俊,与玫瑰在一起,金童玉女一般。”
“哦!”
近日来我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也没有那个时间去看玫瑰的男朋友,见了一个,见不了十个,也见不了一百个。
不过有那个时间的话,我得叫她搬了回来才是,老住在苏家不是办法。
玫瑰叫那个雅历斯帮她搬家。
她一边啰嗦,一边指手划脚地叫那个男孩子挥着汗干活,我摇摇头,真有这么多的男人爱做女人的奴隶。
人各有志。
但那个男孩是长得神气,一眼看去就像某个明星般,高大英俊,与玫瑰很般配。
玫瑰说她已把去年整个夏季的衣服丢掉,要求我替她买新衫,我再高兴没有,讲明不准买刺目的颜色。
雅历斯坐在一旁只懂得笑,没多久玫瑰就把他轰走。
她恨恨地说:“蠢相!”
我既好气又好笑,“罢哟,玫瑰,虽然是别人送上门来给你糟蹋,你也修修福。”
“这年头,找个好一点的男朋友都难。”她说。
“市面上那么多男人,你简直可以抓一把,吹掉一点来拣,全世界的女人都可以叹男朋友难找,但你,你是黄玫瑰啊!”
“大哥,别取笑我了。”她没精打采。
“看中了谁?你主动去俘虏他啊?”
“那么容易?”她反问。
“啊哈!”我跳起来,“别告诉我,你也碰到定头货了。”
“你不必来不及的高兴,我还没有碰见那个人,”她白我一眼,“只是有许多男人简直铁石心肠,像你就是。”
“胡说,我才不是铁石心肠。”
“你女朋友说你有她无她都一样。”
“她呀,”我说,“像所有女人一样,她对爱情有太大的憧憬,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应该像覆煦,舒服安全得不觉它的存在。”
我说:“覆煦对于爱情,火辣辣的只是欲念——也许因为这个观点的差距,她不肯嫁给我。”
“去说服她啊。”
“她大有主张,受过教育的女人就是这点可怕。”
“苏更生是一个极端可爱的女人。”
“你们真是识英雄重英雄。”
“你应该多多尊重她。”
“是,是,可是你别尽教训我,玫瑰,考完试打算如何?”
“入港大。”她简单地说。
“别跟男孩子混得太熟。”我说,“发乎情,止乎礼。”
“放心,我不会做未婚的妈妈。”她说。
我拍拍她肩膀,“在我这里住,规矩点,别丢了老哥的脸,知道不?”
“知道了。”
许多日子未曾与她开心见诚地谈话了。
但话未说完,她与雅历斯已打得火热,哪里都有他俩的踪迹。
雅历斯有一项绝技,他的摄影术真是一等的,拍得出神入化。家里到处摆满了玫瑰的照片,大的小的,七彩的黑白的,没有一张不是精致漂亮,每次他们出去玩,他都替玫瑰拍照。
玫瑰开头倒是很高兴,贴完一张又一张,后来也不过是当扑克牌般,一叠叠放抽屉里。
苏更生很有兴趣,挑了些特别精彩的,她说:“一个少女是应该把青春拍下来留念。”
我说:“你都是老女人了,还有这种情怀。”
玫瑰说:“我这大哥才是小老头子。”
母亲咳嗽着问玫瑰:“你在谈恋爱了?”
玫瑰吓得不敢作答,她就是怕母亲。
“暖,”我说,“对方是个大学生,不错的。”
母亲说:“你妹子掉根头发,我都跟你算账。”
“是,”我直应,“是!”
我坦白地问玫瑰:“要不要叫雅历斯到家去吃一顿饭?向老妈交代一下。”
“不必。”玫瑰说。
“你不是在谈恋爱?”我问,“你对他不认真。”
“他这个人幼稚,我不过跟他学滑水。”
我说:“待你把他那十八般武艺学齐了,就可以把他一脚踢开?”
“是。”玫瑰大笑,“学完壁球学滑水,还有剑击、骑马、开飞机,三年满师,一声再见,各奔前程。”
“十三点。”我骂。
“你想我怎么能嫁给他呢?他除了玩,什么也不懂。”
“你呢?除了玩,还懂什么?”
她强词夺理,“我是女人,我不必懂。”
“什么歪理,你看苏更生一个月嫌多少!”
“苏姐姐是例外,”她说,“我将来可不要像她那样能干,我不打算做事。”
“那你念大学干什么?”我问。
“大学不能不念,面子问题。”
“嘿,没出息。”
“是,我是没出息。”她承认,“我才不要在枯燥的写字楼里坐半辈子,赚那一万数千,跟人明争暗斗。”
她躺在沙发上,长发漆黑,瀑布一般垂下,我仔细欣赏我这美丽的小妹,她的手正搁在额头上,手指纤长,戴着我去年送她的指环,指甲是贝壳一般的粉红。
玫瑰额角有细发,不知几时,她已把皮肤晒得太阳棕,那种蜜糖般的颜色,看上去有说不出的舒服。
我的心软了,我这小妹真的无处不美,倘若我不是她的大哥,不知感觉如何。
她转过头来:“大哥——你在想什么?”她抬一抬那削瘦俏皮的下巴。她那样子,到了三十岁四十岁,只有更加漂亮成熟。
我说:“当时——你嫌周士辉什么不好?”
“他老土。”
“哦?”
“他什么都不懂,只会画几张图。”
“是吗?”我微笑,“如此不堪?”
“他不懂吃,不懂穿,不会玩,也不看书,整个人是一片沙漠,一点内心世界也没有,活了三十多岁,连恋爱都没经历过,土得不能再土。最讨厌之处是他对他那小天地是这么满意,坐井观天,洋洋自得,谈话的题材不外是又把谁的生意抢了过来,他公司去年的盈利是多少……他不止是俗,简直是浊。后来又借着我的名闹得天翻地覆,更加土上加土,一点都不会处理。”
我低头想了一会儿,“士辉是苦出身,大学是半工读念的,自然没有气派,也不会玩。但士辉有士辉的优点,他待你是真心的。”
“他?”玫瑰冷笑,“他与他妻子真是一对活宝贝。”
“算%!”我又生气,“拆散了人家夫妻,嘴上就占便宜了。”
玫瑰说:“所以我说只有苏姐姐是个明白人,隔了这么久你还怪我。”
“隔了这么久?”我嚷,“人家孩子还没懂得走路呢。”
“苏姐姐说,我只不过是周士辉逃避现实的借口!”
“你跟苏更生狼狈为奸。”
“真的,大哥,你想想,周士辉这个人多可怕,他根本对妻子没有真感情,结婚生子对他来说,不过是一种形式,人生必经过程。忽然他发觉这种生活形式不适合他,他无法一辈子对牢个乏味的女人,他就借我的名来逃避。”
我没好气:“你们真是佛洛伊德的信徒,什么都可以解释演绊一番。我觉得士辉是爱你的。”
“他最爱他自己,”玫瑰说,“见到我之后,他发觉周太太不再配得起他而已。”
“你铁石心肠。”
玫瑰抖一抖长发,“或许是。”
“雅历斯呢,他又怎么样?”
“我很寂寞,大哥,他可以陪我。”
“你这样玩下去,名誉坏了,很难嫁得出去。”我叹息。
“那么到外国去,”她丝毫不担心,“在唐人街找个瘟生,我照样是十间餐馆的老板娘。”
“你真的不担心?”
“不担心。”她眨眨眼。
我担心的是周太大会拖着两个女儿再来找我算帐。
夏天转深,知了在更生的宽露台长呜,玫瑰与雅历斯成日泡在海滩。老妈埋怨,“晒得那个样子,坐在抽木地板上,简直有保护色呢,脏相。”
我笑说:“奶还是奶,白牛奶变了巧克力奶。”
玫瑰的滑水技术学得一等,已可以用一只履,看她自水中冉冉升起,才了解什么叫做出水芙蓉。
我提醒她,“你那九科功课,小心点!”
她说:“啊,大哥,我有摄影机记忆,凡书只要翻一次就能背,别担心。”
我气结,居然自称过目不忘。
玫瑰并没有跟雅历斯学剑击,她的眼光浮游不定,落在旁人的身上,疏远了没有中文名字的林先生。
下班在家,我常接到雅历斯找玫瑰的电话。
——“对不起,玫瑰不在家。”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我会告诉她你找过她。”
——“我会跟她说你想见她。”
有时候玫瑰在家,也会摇头摆脑地装蒜,叫我代她遮瞒,说她人不在,我不肯,把话筒一摔,对她说:“你自己告诉他你不在家!”
玫瑰吐舌装鬼脸,但对雅历斯很不耐烦,“晤,”地敷衍数声,然后就借故挂断电话。再过一个星期,我索性告诉雅历斯,玫瑰已不住我家:“在亲戚家,那边电话不方便告诉你,我知道你已经半个月没有见过她,好,我代你告诉她……”
没出息。
大丈夫何患无妻,巴巴地求一个女孩子管什么用,女人变了心就是变了心。
况且我不相信玫瑰曾经对他交过心,我甚至怀疑玫瑰是否有一颗心。
玫瑰有一个好处,她决不甜言蜜语地骗人,她根本懒得做,所以这些男人若没有心理准备,就不该与玫瑰做朋友。玫瑰与雅历斯算是完了。
玫瑰这孩子,服装店送到我写字楼来的账单,往往一万数千元。
几件白蒙蒙的衣裳,贵得这样,我严重向她提出警告。
“还是中学生哪!”我提醒她,“你只有十六岁。”
“十七。”她说。
“十六岁半。”
“十七。”
“我不跟你吵,你少顾左右而言他,总而言之,每季不准花多过三千元。”
“三千元!”她几乎要昏厥,“三千元还不够买一件大衣哪,大哥。”
“那太坏了,”我说,“那你就不用穿大衣了,你跟老妈去说。”
我也知道一切劝告是不起作用的,玫瑰对忠告免疫。
过不久,下班回家,就发觉雅历斯林在门口等。
我叹为观止。
“雅历斯,没有用的,玫瑰已不住在这里了,你回去吧,别浪费时间。”
他说:“我情愿在这里等。”
“我不会请你进屋的。”我说。
“我知道。”
“告诉我,玫瑰有些什么好处?”我问,“为什么不去约会其他的女孩子?雅历斯,我相信有很多女同学愿意陪你。”
他疲倦地靠在墙上,英姿荡然无存,“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他答我以莎士比亚,我回他巴尔扎克:“但是这一朵玫瑰,像所有的玫瑰,只开了一个上午。”
“我爱她。”他说。
“你们这么年轻,懂得啥子叫爱情?”我问,“进来喝杯酒吧。”
“谢谢你。”
我斟一杯威士忌给他,加冰块。
“放弃玫瑰。”
“可否代我劝劝她?”他问。
“没有可能,她的感情问题我无法干涉,跟玫瑰这样的女孩子在一起是没有幸福的。”
“但她令我这么快乐——”
“那么你应该高兴庆幸,曾经一度,你快乐过。雅历斯,情场如战场,失败不要紧,输要输得漂亮,你是体育家,怎么没有体育精神呢?”
“以前我根本不把女人看在眼内——”
“你也风流倜傥过,是不是?”我微笑,“你也令不少女孩子伤心落泪,雅历斯,回家去,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起来,约会其他女郎。”
他抬头来看我,目光涣散,终于站起来走了,我送他到门口。
我很庆幸他没有碰见玫瑰。
玫瑰那夜很晚才回来,我在听音乐。
她探头进书房,吓得我——
“你剃光了头!”我叫。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大哥,”她笑,“老为小妹的头发怪叫。”
我脱下耳机。
“但是你有那么漂亮的长发。”我惋惜,“现在却剪得只剩一寸了。”
“倦了,换个样子。”她说道,“头发很快就长出来,你叫嚷什么?”
“没规矩!”我喝道。
“雅历斯林来找过你?”她问。
“你怎么知道?”我反问。
“大哥,别责怪我——”
“算了算了,”我说,“我要是怪你,怪不胜怪。”
“我会打发他。”玫瑰说,“他不会再麻烦你。”
“快点把他消灭掉,”我说。
“遵命!”她笑着敬一个礼。
你看,谈恋爱也跟所有的事一样,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玫瑰一点也没有把雅历斯林放在心上,若无其事地吃喝玩乐。
她现在约会另外一个男孩子,常常去听音乐与观剧。玫瑰蛮喜欢艺术,就像她喜欢时下流行的手袋、皮鞋、发型,很粗糙的一种感情。
她对什么都不认真。
她的新男朋友是个混血儿,长得并不算好看。混血儿要深色头发与浅色皮肤才漂亮,但这位仁兄头发是一种暧昧的黄色,皮肤也泥浆兮兮,不过谈吐不俗,人很聪明。混血儿多数古怪,要不太开朗,活了今天没有明天的样子,要不就很沉郁,像这一位,玫瑰说他时常一小时也不说半句话。
我也并不喜欢他这一任男朋友,想没多久又要换人的。但对于雅历斯林的痴心,我的估计可是大低了。那天在办公室,玫瑰一个电话来找我,说是在派出所,叫我马上去一次。
我的心几乎跳出胸腔,忙问:“你怎么了?告诉我,你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雅历斯打了人,抓在这里,我是证人。”
“他打的是那个混血儿?”我问。
玫瑰不出声。
我赶到警察局,铁青着脸,觉得很吃力。玫瑰不停地惹事,添增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我骂她也骂疲了,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对付她。事情是这样的:混血儿去接玫瑰,雅历斯在校门守了好多天,两男见面,一言不合,在校门口撕打起来,被校役报了警,扭到派出所。
结果是两人都失去了玫瑰,因为玫瑰为了这件事被校方记了一个大过,生气了,两个都不要。
校长召了我去,叫我管教小妹,我还不敢把这件事告诉爸妈。
我对雅历斯林说:“一个人要懂得适可而止,你越这样,玫瑰越讨厌你,将来连个好的记忆都没有。”
他瘦了很多,头歪在一边,眼泪随着脸颊淌下来。
我摇摇头,“真是现世,有什么事,国家还指望你站起来去革命呢,大丈夫流血不流泪。”
他呜咽地说:“黄先生,你这样子说,不外是因为你运气特别好,还未曾爱过恨过。”
我一怔。
我不相信,我冷笑着,我何尝不爱苏更生,她是我寻觅了半生的好对象,但我俩理智、平和、愉快。
爱得像他们那样痛苦,那还不如不爱。
“保重。”我说。
他痛哭起来。
当夜他就自杀了。
玫瑰并没有出去,她在房中温习功课,我在书房拟一份合同。
林家的人气急败坏地要找玫瑰,我说我是她大哥,有什么话可以对我说,于是他们找上门来。
林老太歇斯底里地拉着我,几乎没跪下来,“求求你,黄先生,我只有一个儿子,现在躺了在医院里,他口口声声要见黄玫瑰,求求你,你们就去看看他吧。”
我看着这可怜的母亲,心中却并不同情她,只想打发她走。
“你先去,我们跟着就来。”我把她推出大门。
玫瑰吓得脸都白了。
我说:“叫更生来陪你。不是你的错,与你无关,不要怕,他能叫得出你的名字,就死不了。”
“你呢,大哥?”她问。
“我到医院去转一个圈。”我说,“这种懦夫。”
雅历斯林死不了,他吞了三五颗安眠药,闹得天翻地覆,被送到急症室,洗了胃,躺在床上休息,他母亲在一旁哭得天昏地黑,一家人都仿佛很具演剧天才,够戏剧化。我尽快离开了医院回家,更生在书房里陪玫瑰。
我说:“幸亏老妈不知道这事,否则,咱们又得去配锁把玫瑰软禁。”
更生白我一眼,“亏你还如此幽默。”
“怎办呢?”我摊摊手,“玫瑰没有见这个人已经超过三个月,如果他坚持要殉情,我们也只好幽默一点。”
更生笑,“这次你倒明白了。”
我瞪了玫瑰一眼。“我明白什么?这些狂蜂浪蝶又不是傻子,你不跟人家撒娇撤痴,人家会为你自杀?”
玫瑰冷笑,“我偏偏一点好脸色都没给过他们。”
“你有本事连搭讪都不屑,我就服你!”我咆哮。
“对不起,大哥。”她低下头。
“我劝你别见那个混血儿了,那个也不是什么好人。让我的耳根清静一下,老妈的身体近来很差,我也够担心的了。”
“是。”玫瑰答。
更生说:“去睡吧,明天都考试了。”
玫瑰的故事--2
2
我搬出来那日,玫瑰怔怔地站在门口看我整理箱子,我余气未消,把她当透明人,不去理她。母亲听见我大条道理,也没有反对我搬家,这次行动很顺利。
父亲对老妈说:“男人过了三十,不结婚也得另立门户,跟家里住反而显得怪相。”
母亲还含笑解释,“也许他快要结婚了。”老怀大慰。
我记得周士辉太太来找我的时候,是七月。我丝毫没有惊异,她迟早要来的,我一直有心理准备。
她大腹便便,穿着件松身衣服,打扮得很整齐,“振华,我这次来找你,是私事。”
“请说,我尽量帮你。”东窗事发了。
她很镇静,“振华,自从今年五月份起,亦即是我们结婚后第三个月,士辉整个人变了,他暴躁不安,早出夜归,什么话也不肯跟我说……”
歇了一会,周士辉太太说:“我每次问他,他都跟我吵,上周未他一回来,便提出要与我离婚,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他不再爱我了。”
我羞愧得抬不起头来,一额头汗。
“振华,你们是十多年来的同学,又是朋友,且还是公司的拍档,或许你可以问问他,究竟是为了什么事闹得这么大,孩子就快要出生了,我受不起刺激,我们结婚虽然只有半年,但从认识到结合,足足八年有余,他一直待我很好,从来没有大声责怪过我一次……”她的眼睛红了。
我默默地低着头。
周太太很仿惶地问我:“他为什么要跟我离婚呢?”她停一停,“是不是外头有了人?”
我抬起头,看着窗外。啊,天底下不快乐的人何其多。
“振华,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她问。
我站起来,“我明白你的处境,这些日子,我也不大见到他……我替你劝他,你安心在家等待生养,不要担心什么。”
她感激地握住我的手。
“周太太,我送你回去,有空打电话给我。”我说。
那日,我回到办公室去守在那里,等士辉回来。
他最近一直疏忽公事,一些业务由我顶着,我警告过他,但是他不理会。周士辉前后判若两人,玫瑰已把他整个人摧毁了。
或者这是他自己愿意的。除了第三次世界大战以外,没有人能把我的事业摧毁。
他终于回来了,在早上十一时半。
我冷冷地问他:“你去了哪里?”
士辉把双腿搁在茶几上,闭上眼睛,“浅水湾。”
“下大雨,到浅水湾?”我质问他。
“与玫瑰在浅水湾吃早餐。”他答。我不作声。他已绝望,没救了。
“玫瑰介绍我读张爱玲的小说,”他说,“有一个故事是在浅水湾酒店发生的。在树影的翠绿火红下,我与玫瑰凝视着海上的岛屿,濡湿的空气,使我们化入了小说之中。”
我一言打破他的好梦,“你太太方才来找我。”
“我可以猜想,她最近四出找人挽救我们的婚姻。”
“你恬不知耻。”
“或许,我晓得我对不起她。可是振华,直到认识了玫瑰,我才发现真正的自己!原来我并不喜欢工作,原来,我是一个闲散的人。我也发现了这个世界,原来看小说打发时间是这么有趣,下雨天散步有这么诗意。”他挥挥手,“在我面前有一整个新的境界,我以前竟不知道有彩虹与蝴蝶。”他迫切地拉住我的手,“振华,不要为我好,我不愿意再回头,前半辈子我对着功课与文件度过,后半辈子让我做一个浪子,我只能活一次,不要劝我回头。”
我呆呆地看着他一会儿,他很憔悴,但是双眼发着异样的光彩。
“你快乐吗?”
“我非常地快乐。”
“你能快乐多久?”我又问。
士辉看着我说:“振华,我原以为你是懂得思想的一个人,你怎么会问这种问题?快乐怎么会永恒呢?”
我仰天浩叹。
“振华,你把这间公司做得有声有色,我想把股份出让,你有没有野心独资?”
我说:“士辉,你已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当心再回头已是百年身。”
“我打算到巴哈马群岛去,”他兴奋地说下去,“玫瑰答应与我同去。”
“她不能与你去巴哈马。士辉,你醒一醒,她只有十六岁,尚未有自主权。”我说,“香港有保护妇孺法例。”
他不响了,但我未能把他说服。
没隔多久,士辉坚持退股,不再做下去,我只好另外寻合伙人,颇喧嚷了一阵子。
当士辉的写字台被搬走的时候,苏更生也在场。
惋惜之余,她说:“我并不怪他,一个人在一生之中能够恋爱一次,未尝不是好事,况且玫瑰那种美丽,令人心悸,足以使人心甘情愿地犯罪。”
我不以为然。
“但你与士辉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苏忽然不悦道,“你的算盘太精括上算,你是一等聪明的人,而士辉……他是个罗曼蒂克的傻子。”
“你说什么?”我责问苏,“你说什么?”
“你瞒不过我,”苏更生看着我,有点难过,“振华,别人会以为你温文尔雅、能干,又什么都懂得一点,实际上你太为自己着想,太理智机灵……”
我愤慨,“我们相处半年,你对我的印象就若此?男人不一定都得不爱江山爱美人,我没有为你死也并不表示不爱你,你的思想恁地幼稚,苏更生,我们已经离开了做梦的年龄,诚然,我不会为任何女人做无谓的牺牲,因为我自爱,只有自爱的人才有资格爱人,如果我不符合你的标准,请你自便。”
苏更生不出声。
“你想看到我为你倾家荡产?”我问,“你忍心?”
“对不起。”她拉开门走了。
我伤心。一个人理智点有何不可?我的女友却因此不原谅我,因玫瑰牵涉到我,多么不公平。
玫瑰与士辉的事,终于给爸妈知道了。
士辉的妻不肯罢休,她是个勇敢的小妇人,挺着大肚子到父亲处去告状,揭发丈夫的隐私。
我赶到家的时候,玫瑰脸上已经吃了妈妈两记耳光,五条手指印横在面颊上,她坐在一角不出声。
父母的面孔铁青,连我都不打算放过。
妈妈当着周太太,冷笑着问我:“听说你这个做大哥的,早知道有这件事?”
我缓缓地说:“你问小妹,我求过她,也求过土辉,他们根本当我是死人,我已经尽了我的力。”
老妈问我:“你为什么早不告诉我?”
我依言直说:“我怕你受刺激。”
老爸说:“人家周太太下个月要生养了,你妹妹却打算明日跟周先生到巴哈马去度假,你觉得这件事应该怎么办?”
我说:“把玫瑰锁起来,人家周氏夫妇的事我们管不着,可是玫瑰一定要严办。”
玫瑰抬起头,不发一言,眼光至为怨毒。我恼怒地说,“玫瑰,你今年才十六岁半,你也有朝一日会结婚生子,你若不能替周太太着想而离开周士辉,你就不要怨我们。”
玫瑰站起来,要回房去。
“站住!”父亲喝住她。
玫瑰转过头来,倔强地问道:“还要怎么样?”
“向周太太道歉!”父亲说。
玫瑰大笑起来,“天下的蠢女人那么多,我若要逐个向她们道歉,我岂不大忙特忙?”
父亲忍无可忍,顺手抄起一只杯子向玫瑰摔过去,茶溅了一墙,碎片一地。
我也动了真气,冷笑说:“摔死也活该哩!留着你也是丢人!”
玫瑰大声反问:“我做锗了什么?我又没有爱上这个人,是他要来接送我上学放学,是他说要离了婚来跟我好,我又未曾指使过他做任何事,现在却把罪名都推在我身上!”她哭,“你们治死了我也不管用,天下的女孩子多着,你们有本事应该去锁住周士辉,而不是我!”
她奔回房间,大力地关上门。i
我跟周大太说:“我们已经尽了力,你看到了。”
“是……”她哺喃地说。
妈妈跟她说:“周太太,这件事太不幸,但我们可以保证,黄玫瑰以后不会再见周先生。”周太太颤抖地说:“为什么?为什么?她甚至不爱士辉,而士辉却抛弃了一切去追求她,为什么?”
我说:“士辉脑筋有点糊涂,过一会就会好的,我送你回家吧。”
周太太由我扶着送回去。
她当夜动了胎气,士辉并不在家,由我陪到医院进了产房,遍寻士辉不获,周太太在半夜两点半生产下一对孪生儿,两个都是女孩子。
看到婴儿小小的红脸蛋,我很高兴,忍不住亲她们的脸,但周太太一直哭。
士辉赶来的时候,我骂:“王八蛋。”
他看见孪生女儿,也哭了,一家四口哭成一团,我觉得独自无法收拾残局,只好把苏更生也叫了来。
把他们一家安抚完毕,我送更生回家。
我说:“好了,破镜重圆。”
更生不答我。
“还在生我气?”我轻声问。
“不,不生气。”
我握住她的手,“真不生气?”
“振华,你们对玫瑰也太严了一点,把她锁到几时呢?她要上课的呀。”
“放暑假不要紧,”我说,“也可以收敛她的野性。”
“连你都觉得这样做是对的?”更生愕然问道。
我问:“你觉得不对?”
“物必自腐然后虫生,你真相信天底下有破镜重圆这件事?”
我不敢出声。
“你以为‘第三者’一跑掉,周氏夫妇拿万能胶粘一粘就可以和好如初?不会%,我看周士辉是不会再回头的了。”
“那么怎么办?他置妻女不顾?”我惊问。
“我也不知道,”她说,“我要去见玫瑰,振华,你只有这个妹妹,尝试了解她。”
“你肯定这件事不是她的错?”我问。
“振华,当然不是她的错,你自己也说过,换了是你,你是决不会为一个女人牺牲的。”她说,“这是周士辉性格上的弱点。”
我沉默。
玫瑰被锁在房中,不断吵闹,老妈以这件事为奇耻大辱,决心要教训她,说什么都不肯放她出来。
玫瑰一说要报警,电话线都被剪断,她喊救命喊得喉咙都哑了,眼睛哭得胡桃般。
我们推门进去,玫瑰破口大骂。
更生安抚她。
玫瑰叫我滚出去。
更生示意我先避开。
我皱着眉头跟母亲说:“事情怎么会弄到这种地步的?”
“固执。”母亲叹口气,“我与她都一样固执。”
然后我也想到我自己的牛脾气,作不了声。
我静静地走到玫瑰房门口,看更生怎么料理这件事。
我听见更生问:“……你爱他吗?”
“我从来没有爱过他。”玫瑰答。
“那么为什么跟他在一起?”更生很温和。
“我寂寞,而他对我好。”玫瑰说。
“你怎么会寂寞?不是有那么多同学吗?功课也够你忙的。”更生有点诧异,“大哥说你老不在家。”
“是的,但没有人知道我很寂寞,没有人真正地关心我。”
“我与大哥都关心你。”更生耐心地说。
“大哥与爸妈都喜欢我听话,我一不听话,他们就不再爱我,但是照足他们的心意去做事,我像木偶一样,实在受不了。”
“你是否愿意搬来与我同住?”更生忽然问。
“与你住?”玫瑰问,“他们会不肯的。”
“我试与‘他们’说。”更生说。
“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玫瑰问。
更生静一会儿,“我也是家中最小的女儿,母亲比我大三十六岁,走在街上,人们永远以为她是我外婆,然而她对我却并不慈祥。”
更生说:“母亲尽一生的力强逼我走一条她认为是正确的路……可以说是懂得你的苦处,如何?理由充分没有?”
“够了。”玫瑰的语气是同情的。我决定为玫瑰争取这个自由。
我跟母亲保证玫瑰的行为将由我负责。
“你呀,”老妈瞪我一眼,“你自身难保。”过一会她说:“我相信更生多过相信你。”母亲把玫瑰交给了更生。玫瑰搬家那日冷笑说:“老妈本想生我下来玩,发觉我并不是洋娃娃,便转送给了别人。”更生很难过,她将玫瑰拥在怀中。玫瑰在更生那里得到温暖。更生比母亲忙十倍,并无时间与玫瑰作对,挑剔她的错处,因此玫瑰过得很轻松。她像是已经忘了周士辉,但周士辉并没有忘记玫瑰。
他找到我写字楼来,质问我:“你们把玫瑰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打量他,厌恶地问:“你去照照镜子,看看你现在的样子!”
他满脸胡子碴,双眼布满红筋,衣冠不整。
认识他十多年,从没发觉他这般狼狈过。
我说:“士辉,快四十岁的人,不要太放纵自己。”
“放玫瑰出来!”他咆哮。
“玫瑰并不爱你,你该比我们更清楚,她现在生活愉快,早就忘了你。”
“我不相信。”
我不耐烦,“当然你不相信的,你为恋爱而恋爱,现在尝到苦果了,玫瑰乳臭未干,她可不懂爱情,新玩意儿如过眼云烟一般,你怎么会不知道。”
“我要亲耳听见她对我说,我才相信。”他叫,“要亲耳听见她说不爱我。”
我说:“士辉,你花了三十年建立事业家庭,现在你看一看,你看看你一手搅成什么样子!”
“你让我去见玫瑰!”
“士辉,你的孩子与妻子怎样了?”我大声喝他。
“我们已经签了分居书,孩子归芝芝。她终于答应与我分手,她已经知道,留得住我的人,也留不往我的心。”
我呆在那里。
我对更生说,玫瑰始终是罪人。
更生说:“可是你看玫瑰,昨天我才陪她去买球鞋预备开学,今年她念会考班,她还对我说,要好好地考进港大,向大哥看齐,她提都没提过周士辉,看样子她心中根本没有这个人。”
“那么你叫她亲口跟周士辉说一声,好叫他死了这条心。”
“好,我跟玫瑰说一声。”她答应。
我问更生:“说实在的,玫瑰住在你那儿,是否给你很大的麻烦?”
“没有%,你知道我家那个老房了,有四五间空房,家中反正用着佣人……我反而多了个伴。”
“更生,”我乘机说,“你对我,不比以前了。”
“我觉得我们还需要更深切的了解。”她简单地说。
她把玫瑰约出来,而我叫了周士辉。
我们四个人在一间幽静的咖啡店见面。
周士辉见了玫瑰欢喜若狂,玫瑰却很冷淡。
我说:“有什么话,当面说清楚吧。”
周士辉对玫瑰说:“你不要怕家庭的压力,一切有我担当——”
玫瑰冷冷地说:“我不明白你讲些什么,你给我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他们恐吓你,你不要害怕!”
“没有人恐吓我,”玫瑰说,“你害我与爸妈起冲突,造成我生活不愉快,我以后都不再相信你,我不要再见到你。”
士辉的脸色转得煞白,“玫瑰——”
“我不爱你,”玫瑰嚷,“你可否停止骚扰我?”
士辉的表情像看到世界末日,我心中实在可怜他,拍着他肩膀。
士辉的嘴唇颤抖着,看着我,一个字说不出来。
更生低声问:“玫瑰,你会好好地读书,是不是?”
“当然,我只有十六岁半,凭什么要放弃家庭与学业跟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玫瑰站起来,“如果我考不到港大,老妈一辈子不原谅我,我已经为这件事受足了气,甚至挨了两记耳光,够了!”
我问:“你现在又去哪里?”
“买书,约了同学买下学期的课本。”她头也不回地走出咖啡店。
周士辉整个人抖得像一片深秋将落的树叶,过了一阵,他忽然大叫一声,逃出去。
我与更生尾随在后,只看见他发足狂奔,一下子不见了影踪。
“可怜的人。”
“他可怜?”更生叹口气,“他的孩子们才可怜呢,刚出生动不见了父亲。”
我担心地向:“他会不会伤害玫瑰?”
“玫瑰?不会,他生命中的女神将永远是玫瑰,尤其是因为他没有得到她。”更生叹息。
“多么可惜,如此一个有为青年——我盼望他再建立事业,回到妻子身边。”我说。
更生又看我一眼。
对于这件事,母亲的观点是:“玫瑰迟早要遭到报应的。”
周士辉没多久便启程到英国去了,临走与我通一个电话。
我问他去干什么。
他说去读书。
我原本可以幽默他几句,想想不忍,祝他顺风。
玫瑰益发出落得标致,而且一变常态,非常听话,但到底因为周士辉这件事,我无法像以前那样爱她。
有时候她主动接近我,渴望我对她关注。
我总是淡淡地。
更生说:“就算这是她错,你不能因为一个人错过一次,而完全不原谅她。”
“她已经长大了,”我说,“再也不能把她背着走上一里路去看花车游行,兄弟姐妹长大了总要各散东西。”我停一停,“你又不肯做她的大嫂,她一直住你家也不成话,最好叫她搬回去住,要不我这里也有空房间。”
“你真是公事公办。”更生的语气带点讽刺。
更生有时候不可理喻,我不知道她有什么不满,但似乎她一直想与我拖下去,尽管快三十岁了,并未想与我论到婚嫁。好,如果老姑婆不急,我恶作剧地想,我也不担心。
只是母亲老催催催的。
更生生辰那天,老妈送了厚礼,一只古老的钻戒上有三颗一卡拉的钻石,连我都“哇”一声叫,更生脸涨红了,结结巴巴要退还。
老妈不悦:“你也不是那种小家子的人,平日也很大方,怎么现在忽然鬼祟起来,告诉你,石头是黄的,不值很多,放心收着吧,不是卖身契。”
更生讪讪地套在手指上,我向她挤挤眼。
玫瑰很羡慕,探头过来看,“哟,”她说,“真不错。”
老妈瞪她一眼,她不出声了。
我笑说:“这是孙猴子的紧札箍,你少羡慕。”
老妈说:“你几时嫁入我家的门,我还有些好东西,收了几十年了,送给个可靠的人,也好放心。”
老妈近来的身子不大好,她爱看中医,吃药吃得满屋子香,但是咳嗽并没有缓和多少。
玫瑰说:中医是巫道。老妈骂得她臭死。
她与母亲的年龄实在相差太远,两个人的想法差得天跟地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