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领域指导思想的转变过程及内容

2024-12-12 22: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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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实行改革开放方针”的重大决策以来,到今天已接近30年了。近3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社会经济面貌出现了世所公认的巨大变化。这些变化,是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奋力拼搏,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成果,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成果。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促进我国不断取得巨大成就,也仍然存在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有待解决。这里仅对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和取得的成就作简要回顾,并对现阶段改革中需要重视研究解决的问题,作简略分析。
一、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
今天人们差不多都可以从自己的切身体验中感受到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和重要性:它是决定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和发展前途的重大举措,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1],是“……一场新的革命”[2];它解决了并且在不断解决着我国现阶段生产关系中那些严重不适应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的部分,解决了并且在不断解决着上层建筑中那些严重不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性质和发展要求的部分,找到并形成了一条真正符合中国国情和社会发展客观要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赋予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中国以新的动力、活力和创造力,并与时俱进,从而解放了被束缚的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动员和利用一切可以动员和利用的物质力量、智慧、潜力和优势,用于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发展和全面进步,使社会生产力飞跃发展,社会面貌日新月异,并且为社会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打下了坚实基础。
就经济方面来说,到目前为止,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主要解决了决定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三个带根本性的问题。
第一,改变了公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完善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和生产关系的基础。我们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改变中国的落后面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不断促进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这一点,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定不移,不能有丝毫动摇。但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总体生产力水平低,各地各部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不是一下子能够改变的,公有制一统天下违背我国这种基本国情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必须对所有制结构进行改革和调整,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鼓励和支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首先是对农村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解散了人民公社,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农村经济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然后又转向城市,对以国有经济为中心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肯定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地位,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得以确立。
这些年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以年平均30%以上的速度增长。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及港澳台企业拥有的资本占全部资本的51.9%;个体私营经济的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已占45%左右,加上外资经济,达65%左右。2005年,全国个体私营企业的就业人数达到1.022亿人,超过国有经济的就业人数(6488万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我国物质财富的增加,增加了就业,扩大了税收来源,满足了人民和社会发展多方面的需要,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了重要作用。
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公有制经济的质量提高,结构改善,国有经济的支柱地位进一步增强。国有大型企业得到发展。国有经济控制经济命脉,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和关键行业居主体地位。国有经济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大量关系全局发展的最重要最关键的基础性物质产品以及科学技术和人才;它提供的利税一直占全国税利总额的60%以上,对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第二,改革了经济管理高度集中的僵化模式,扩大了地方和企业的自主权,使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过去我国国有经济的管理体制是学苏联的,特点是经济管理权限集中于中央,中央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地方和企业的任务是执行计划,按照计划规定的指标进行生产。企业的厂长、书记由上级任命,企业用的资金、设备、材料由计划调拨,职工由计划分配,产品由计划收购分配,产品价格由计划确定,企业实现的利润全部上交。计划每年要为企业颁发十几项乃至几十项指标,从产值、主要产品产量、材料来源、资金周转率、工人人数到上缴利润额,都订得死死的,只准执行和超额完成,不准更改。国家规定的一些指标又不是由一个领导机关统一下达,而是由许多部门分头下达。这些指标相互矛盾,没有综合平衡,弄得企业无所适从。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百废待兴,物资短缺,要满足人民的基本需要,集中主要力量进行重点基本建设,权限适当集中,进行计划建设,是完全必要的。每年一度的国家计划及五年计划对国家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今后也不可缺少。可是计划高度集中,包罗万象,不给地方和企业自主权,却是违背经济发展规律的。国家计划的任务是管全局,管大事,管平衡,管比例,不能事无巨细,连企业买一张桌子、盖一个厕所也管起来。我们的国家大,社会供求关系复杂多变,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纵横交错,由中央一个机构编成一个庞大的计划,统统包揽,让下面不折不扣地执行,是很难做好的。企业最了解市场,不同企业有不同的具体经济运作规律。如果管得过死过细,必然会把企业的积极性管没了。计划指标一律是指令性指标,不是指导性指标,计划指标包罗万象,不分主次,贪大求全,总是订高指标,铺大摊子,似乎指标越高越好,项目越多越好,摊子越大越好,因此经常总是基本建设规模超过国力,不仅给企业完成计划带来困难,而且不利于国民经济发展。地方计划与中央计划脱节。中央下达计划指标,地方可以另搞一套,全国几十盘棋一齐下,争项目,争投资,搞重复建设,盲目布点,从而给经济建设带来很多不应有的损失,且周而复始,成为难以克服的顽症。
这样的管理体制,严重地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非改不行。
1978年以来,随着以扩大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主体为中心环节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逐步破除原有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改变了企业是政府附属物的状态,企业拥有了充分的自主权。一个中央与地方权责明确,两个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职能分开,企业拥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权责的机制已经基本形成,原有体制下权力高度集中、无视企业应有地位和权利的弊病基本上得到克服。
第三,指令性计划转化为指导性规划,经济运行建立在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基础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上形成。
过去,我们把计划经济看做社会主义的特征,把市场经济看做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和社会主义的对立物而加以排斥。而计划又是指令性计划,企业只有执行的义务,没有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经营的权利,这就不能不抑制生产力的发展。1979年,邓小平同志指出,计划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以后,破除了原有思想禁锢,对原有计划经济体制进行了彻底改革,同时又对金融体制、财政体制、价格体制、物资流通体制等进行了相应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形成。现在,我国国家计划已经从指令性计划转变为指导性规划,国家计划直接管理的商品指标已经不多,绝大部分商品和经济活动已由市场进行调节。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创造。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我国市场经济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具有社会主义性质,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的。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不要国家计划和宏观调控,恰恰相反,它要求加强和改善国家宏观调控,提高计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但由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样,既可发挥市场经济的长处,防止它的盲目性和局限性,又可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形成,是对传统计划经济观念的革命性突破,打开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为我国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体制性基础。
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经验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在党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解放思想,积极开拓,大胆探索,敢为天下先;又小心谨慎,由下而上,由上而下,一步一个脚印,反复摸索,错了的及时改,正确的大胆做。尽管改革过程中也遇到不少困惑、困难和矛盾,但整体来说是比较顺利的,方向正确,方法措施步骤得当,因而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巨大成就。
一个人口众多、经济落后的大国,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困难情况下,改革旧体制,建立新体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关系中国前途命运和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同时也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命运和前途。如果没有党的坚强领导,没有正确的指导思想,或者缺乏恰当的措施方法,改革不可能取得成功。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之所以比较顺利并取得丰硕成果,我认为主要是由于做到了以下三点:
一是有正确的指导思想。1978年以来,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指导实践,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与时俱进,根据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及时进行总结,不断提出新的理论和政策,来推动改革实践。正确的理论是正确的实践的先导。正确的理论来之于实践。但只有对实践进行科学概括,对客观规律作正确反映,理论符合实际,改革才能保持正确方向,得以健康顺利进行。
我国改革开放的主要指导思想是:
第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邓小平同志在1978年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说: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思想不解放,很多的怪现象就产生了,条条框框就多起来了,不从实际出发的本本主义就严重起来了,书上没有的,文件上没有的,领导人没有讲过的,就不敢多说了,就不讲党性,不讲原则了。“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3]
第二,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从这个实际出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中国又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也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奋斗。
第三,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多少年来我们吃了一个大亏,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了,还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生产力。“文化大革命”走到了极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最根本的拨乱反正。确立了这一根本指导思想,不仅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而且也明确了改革开放的根本目标和发展方向。
第四,改革开放是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改革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是为下一个十年和下世纪的前五十年奠定良好的持续发展的基础”[4]。改革要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进行。改革不是改变社会主义制度,而是使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第五,改革胆子要大,步子要稳,走一步,看一步。我们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不会动摇的,一直要干下去,重要的是走一段就要总结经验。因为改革涉及人民的切身利益问题,每一步都会影响成亿的人。“不开放不改革没有出路,国家现代化建设没有希望。但在具体事情上要小心,要及时总结经验”[5]。
第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始终坚持的总原则。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总的原则是四个坚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说:“现在我们搞四个现代化,是搞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不是搞别的现代化。我们采取的所有开放、搞活、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6]“中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不搞社会主义是没有前途的。”[7]“……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一基本点。”[8]
这些思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根本指针和理论依据。正因为有这些根本指针和理论依据,我国改革开放才沿着正确的方向有步骤地前进。
二是有党的坚强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坚强领导和直接指挥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没有党的领导是不可能的;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促进中国兴旺发达,没有党的坚强领导也难以正确顺利进行。改革开放的方针是党提出的,改革开放的政策、重大措施和实施步骤是党制定的,改革开放的实践过程始终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的方针政策有序进行的。党的领导是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主要是通过制定正确方针政策,并通过党的各级组织和政府组织领导广大群众贯彻执行实现的。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总方针,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并且指出了改革开放的方向,揭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紧接着制定了一系列改革的具体条件来组织指导改革的实践。
1982年9月,党的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二十年分两步走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和任务,把进行机构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放在四项任务的第一条。指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生产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根本目的;改革中要坚持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同时发展多种经济形式;正确划分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和界限;正确处理自力更生与对外开放的关系,实行对外开放,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总结改革开放经验,针对改革开放中提出的新问题,作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为了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增强企业活力是改革的中心环节;改革主要是确立国家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扩大企业自主权;确立职工和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保证劳动者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
1991年,中央工作会议提出,进一步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总结改革开放经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内含作了深入的总结和系统的归纳,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又作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任务和发展方向,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培育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指导改革沿着正确方向一步一步地深入开展。
三是有比较适当的改革方法和步骤。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按照邓小平提出的“胆子要大,步子要稳”的原则,走一步,看一步,走一段要总结经验,“……每走一步,都兢兢业业,大胆细心,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就做些调整,使之符合实际情况”[9]。“胆大心细”又叫“摸着石头过河”。改革事关国家发展前途和十几亿人的切身利益,看准了的就大胆改;一时看不准的先在小范围内试一试,试好了再逐步扩大;有必要有条件的先改;有必要无条件改的,待具备了条件时再改。改革源于基层和实践。改革的呼声和要求是实践发出的,改革的许多方法多是由基层首先提出和创造的,中央及时进行总结、归纳、集中,形成符合客观规律的理论、方针、政策,再进一步指导改革实践深入开展。这种由下而上,由上而下,由点到面,由面到点,由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到具体的既积极又慎重的态度和方法,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可以避免出现重大的失误,出现失误能够及时发现纠正,是真正对人民和社会主义事业负责,是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
三、几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我国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需要解决。矛盾不断产生,不断解决,解决了旧的矛盾以后又会出现新矛盾,推动着事物前进,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是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根本任务。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我国社会的这一基本矛盾和根本任务不会改变,但矛盾的具体内容、表现形式和解决的条件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变化。目前,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得以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形成,政府与企业的正确关系也原则建立起来。物质基础比过去雄厚, 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1.09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是2002年的近1.5倍,1978年3645亿元的近10倍。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去年达到3587元,比2002年增长44.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759.5元,比2002年增长52.7%;上亿人口摆脱贫困,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初步小康的水平。这是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也为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创造了新的更好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经济关系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起来了,生产力数量和规模增大了,改革和发展都赋予我们新的任务。我们要解决旧体制还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的矛盾和问题。我们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更好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为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本世纪中叶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大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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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节点

由于传统认识对思想的束缚,我国经济曾承受重大损失。错误和挫折,更加促使了反思,解放思想并重新认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从而开始了在理论和实践上探索新的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道路。具体讲,我国从冲破思想束缚到正确认识再到改革实践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突破了完全排斥市场调节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概念,形成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思想。1978年底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开始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邓小平、陈云等先后提出社会主义不等于计划经济和必须重视市场调节等重要思想。1979年,邓小平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将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原则写入报告。
确立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新命题,突破长期以来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重新解释了计划经济的内涵。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的决定》(依据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要抓紧制订改革的总体方案和实施步骤),《决定》明确指出:“按照党历来要求的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正确对待外国经验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走自己的路,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这就是我们这次改革的基本任务”。
从根本上破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确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提出建立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新的运行机制,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1989年6月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提出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1992年2月,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强调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根据邓小平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精辟论断,明确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经济学界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对市场化的讨论

(一)国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探索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国外就进行了“社会主义经济可行性大论争”,如“兰格模式”。在美国从事经济学研究的波兰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先后在《经济研究评论》发表两篇论文,提出 “兰格模式”,完成了一系列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理论突破。罗卫东和蒋自强在《兰格模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一文中认为这可直接或间接地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要历史渊源之一。他们总结“兰格模式”体现出来的理论突破,归结为一点,即证明市场机制是中性的,本身无所谓社会性质之分,它可以被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利用。因此,在社会主义制度中,选择计划和市场中的哪一种方式,让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要作用,这不应根据旧的意识形态来判断,而应看哪种配置方式更能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他们还认为,兰格对社会主义思想发展的最重要的贡献在于从观念上打破了所有制、运行机制、分配状况“三位一体”的理论陈见,从实证的角度分析了市场机制竞争与公有制、与计划调节、与按劳分配相兼容的重大理论课题。
(二)国内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探索
1.改革开放以前,从20世纪50年代中叶到1978年底,我国的经济体制采用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经济理论上占统治地位的是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认为社会主义是同商品货币关系相排斥的,同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专有物。在这样的学术氛围里,冒着政治上的风险,仍然有一些经济学家坚持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化取向的研究。
顾准是在中国经济学发展史中提出市场取向改革的第一人。他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一针见血地指出,社会主义经济的问题是废除了市场制度。因此,为了提高效率,社会主义可以选择的经济体制,是由企业根据市场价格的自发涨落来作出决策。卓炯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开路先锋,在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中期,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计划市场、自由市场、国内市场、农贸市场、生产价格、市场价格、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规律、资金循环等属于市场经济理论体系等一系列范畴,奠定了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框架。同时期孙冶方也发表了《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于光远也于1959年对于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需要市场的观点提出不同的意见,他认为,国营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也是商品关系,加入这种交换的产品就是商品。
尽管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需要市场化的看法由来已久,但是在国内理论界不仅长期不是主流,而且时时处于受批判的地位 ,这种状态桎梏了经济制度的改革与中国经济学的发展。
2.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思想逐步解放,对于传统理论的认识,有所发展并有所突破。总的来说是经历了一个从计划经济到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再到市场经济的认识过程。
1979年底到20世纪80年代前期为第一阶段。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人们的思想解放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经济理论研究也趋于活跃。1979年4月,中国经济学界在江苏省无锡市举行全国经济理论讨论会,确定以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问题作为讨论会主题,并重点讨论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扩大企业权限与价值规律的关系以及价格这三个问题。然后又有对于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以及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大讨论,澄清了一些被颠倒的理论是非,过去令人谈市场色变的“市场”开始堂而皇之进入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大厦,对传统理论进行冲击。
尽管如此,仍有人反对市场经济。李震中说:“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的,应该是计划经济,而不是商品经济。”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商品经济”是两个不同的命题。姚耐则批评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提法。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落脚点应放在计划经济上,而不应放在商品经济上。最终,这一阶段的讨论停留在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这一命题上,经济理论的整体突破还没有完成。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初为第二阶段。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最大禁区,马洪在1984年《经济研究》中指出“在理论上承认计划经济的属性同商品经济的属性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在实践中是能够找到它们之间的结合形式和结合点的,而不是回到过去那种二者择一、非此即彼的老路上去”。但是这又出现了认识上的分歧。对“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提法的理解,有人认为它的侧重点在“有计划的”这几个字,所谓“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指存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计划经济”,把“计划经济”理解为这一范畴的主体;另一种意见认为侧重点是“商品经济”,“商品经济”是这一范畴的主体,所谓“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指这一主体的有计划发展。
党的十三大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并强调要“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在这个背景下,1988年广东经济学界围绕市场经济主题举行了系列研讨活动,时间持续一年,并编成论文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在全国理论界产生重大影响。但在1989年,针对这本书,曾有人指责说这是公开主张搞市场经济,就是公开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因此成为我国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典型例子。
可见在这个阶段,理论界的争鸣与交锋异常激烈,理论上的每一个重大进展也都要冲破重重阻力,并且伴有反复。尽管如此,我国经济理论仍然对商品经济的内在规律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搞活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宏观经济管理从直接控制转向间接控制的“三位一体”的改革任务;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深入讨论了改革过程中出现股份制、资本市场、产权改革和市场经济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观点。
从1992年开始,我国经济理论研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首先是1992年年初“南方讲话”为标志,“三个有利于”观点的提出,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促使经济理论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然后是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宣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应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这就宣告计划经济及其理论在我国的终结,为在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扫清了道路。在这一理论指引下,资本及其机制被引入经济运行,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证券市场发展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出标志。接着是经济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相继展开对过剩经济、通货紧缩、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的研究。这一切,都标志着中国经济理论研究又实现一次新的飞跃,经济改革理论的总体形态正式建立了起来。

回顾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立过程的启示

改革目标确立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1978年到1992年的14年间,经历了三个阶段。以现在的目光看,似乎没有必要。但是在当时的环境下,每走出一小步,就是历史前进的一大步。改革是会遇到很大阻力,不可能一蹴而就。
改革目标确立过程是一个探索讨论的过程。伴随改革的开始,理论界就对改革的目标,改革的方向进行不懈的探索和讨论。改革方向在理论界的讨论下也越来越清晰。所以只有进行探索,进行讨论才能进步。
改革目标确立过程是一个理论探索和制度建设紧密联系的过程。每一个阶段政策的实施都有理论界对其利弊进行探讨,改革正是在这样的氛围下得到不断的进步。
改革目标确立了,但并不意味着关于市场经济的讨论已经结束。市场经济的体制建设是我国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深刻变革。这样的“体制转换”下,现实的经济活动会出现某些混乱现象,有人将其归咎于实行的“市场经济”体制。所以必须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做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