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局长是正科级别干部。局长指代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一个市或一个县某项行政事务的部门最高官员。局长有公安局长、交通局长、药监局长等职位,在干部组成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也承担着重大的责任。
县里的局长是正科级。
乡科级正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各营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 县、县级市下属各局,如县公安局长、县建设局长等。 地级市局下属各处,如市建设局法制处长等。 县处级正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西安市卫生局副局长、蓝田县副县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XX区XX街道办事处书记、主任); 地级市(新疆兵团各师)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绵阳市劳动局局长、三台县县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正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42团团长、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