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民宿需要取得6个证件,分别是:
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017年8月2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等4项行业标准,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5基本要求
5.1旅游民宿经营场地应符合本辖区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所在地旅游民宿发展有关规划,无地质灾害和其它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
5.2经营的建筑物应通过 JGJ125房屋安全性鉴定。
5.3经营场地应征得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同意。
5.4经营应依法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满足公安机关治安消防相关要求。
5.5生活用水(包括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应符合GB5749要求。
5.6食品来源、加工、销售应符合 GB14881要求。
5.7卫生条件应符合 GB16153、GB14934、GB9663、GB/T17217 要求。
5.8旅游民宿建设、运营应因地制宜,采取节能环保措施,废弃物排放符合 GB 8978、GB18483、CJJ/T102 要求。
5.9开业以来或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5.10从业人员应经过卫生培训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5.11服务项目应通过适当方式以文字、图形方式公示,并标明营业时间。收费项目应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5.12经营者应定期向旅游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调查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突发事件等信息。
扩展资料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8卫生和服务
8.1旅游民宿应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无潮霉、无异味。
8.2客房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应做到每客必换,并能应宾客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公用物品应一客一消毒。
8.3客房卫生间应有防潮通风措施,每天全面清理一次,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公用物品应一客一消毒。
8.4应有防鼠、防虫措施。
8.5民宿主人应参与接待,邻里关系融洽。
8.6接待人员应热情好客,穿着整齐清洁,礼仪礼节得当。
8.7接待人员应熟悉当地旅游资源,可用普通话提供服务。
8.8接待人员应熟悉当地特产,可为宾客做推荐。
8.9接待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并熟练应用。
8.10晚间应有值班人员或电话。
8.11接待人员应遵守承诺,保护隐私,尊重宾客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保护宾客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开民宿需要取得6个证件,分别是: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开民宿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当地的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执照。然后还要去当地的公安局的治安支队,去办理民宿经营的许可证。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宿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经营户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申请特种行业许可,并提交下列材料:《特种行业许可申请登记表(民宿、农家乐)》、《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