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截止:2009年5月31日)
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参赛者个人或集体组织参赛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寄往或递交至各分赛区组织机构,各组织机构不接收通过网络上传的作品。
1.作品形式:分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6种类别;每位选手可兼报不同类别作品,每类作品限报1份。作品以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2.作品规格:软笔,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试卷须从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复印有效。
3.作品内容:选自中华经典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
(二)复赛:各分赛区组织现场比赛,具体时间、地点由分赛区组织机构确定。
以楷书、行书、隶书三种书体中的任一种在规定纸张上按指定命题、规定格式书写(竖式或横式);书写纸张由承办单位提供,软笔规格为四尺三裁,硬笔规格为29cm×21cm。
各组均加试汉字书写知识、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及中国文化常识,考试采用书面笔答方式。
(三)决赛:由全国组委会统一组织。
同复赛形式,另加选手才艺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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