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领取到得。
国家开办失业保险的目的,就是当曾经的纳税人失业的时候
可以领到一定金额的
“工资”来补贴生活家用,不至于
一失业,就活不下去。
所以这里要记住3个要点
1)曾经的纳税人:也就是说在失业之前一定要工作过,并且单位要
帮您缴纳过社会保险金里面的失业保险金。。所以说刚刚毕业就失业的
大学生是不行的。而且自由职业者也不可以,因为他们虽然缴纳了社会保险金,
但是他们没有缴纳过失业保险金,他们只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
2)领取的失业金的额度是决定于当地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但是额度不是这个社会平均工资,
而是在这个基础上的一个比例,相当于最低生活补贴。
3)并不是每次失业都能够领到失业金的,换句话说就是总共可以领取失业金的月份是有限的。
这个是和您缴纳了多少个月的失业金保险是有关系的。
缴纳的时间越长,那么可以领取到失业金
的月份就越长,而缴纳保险金的时间越短,能够领取到失业金的月份就越少。
4)失业金需要自己去申请。简单的来说,就是国家政府的相关部门是不可能自动知道您的失业状况的。
只有去登记失业,政府部门才能够启动失业金发放程序。甚至可以借用法律语言“民不告,官不究”简单的来做个类比。。“你不登记,我不发失业金。并且过期不补”
5)只要失业,就可以领取了。而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简单的用大白话说就是:不管是你炒掉老板
还是老板请你回家,都可以领取到。社会保险里面的失业金保险的理赔要求是“只管结果不管原因”,只要是失业了,没有去上班,没有领薪水,没有纳税,就可以发放了。
希望我的解释能够帮助到您,唐雪峰!
其他问题,可以到我网站(四眼唐兄)来问
分为免费回答和收费服务两种问答的模式
本人毕业于上海某知名大学,从事保险9年多,近10年,
(在google或者baidu均可找到“四眼唐兄”)
首先明确,符合拿些条件才能领取失业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对于户口问题,对失业保险还是有影响的。
城镇职工、固定工失业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1年不满2年通常享受3个月),并逐月领取。
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所在单位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向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农民合同工按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发1个月的规定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ps:
领取失业保险金都是到户口所在地领取,你在外地参加失业保险的话,领取要把失业金转回户口所在地再领取。
合同到期并不代表能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