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扩展资料:
季初资产总额注意事项:
建议用户实行查账征收,本年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
实际利润额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用户在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纳税人,B类预缴申报表第17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为第11行或第14行应纳税所得额×15%的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总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税
你没有季初,就只填写季末数字就行,一般是要填写平均值,但是你期初没有,还有就是第二季度的资产,按照3.30月底的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数和6.30的期末数平均值,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