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还给生活费,因为孩子在上学,没有经济来源,也没自立,不管是人情和道义都应该给。何况他是父亲,是至亲的人,当然孩子以后有能力了也要回报自己的父母,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定要发扬光大。
如果离婚协议上没有写,给到什么时候?满18岁了,那就看你父亲的人品了。人品好,你上学他还会继续给。人品不好,如果不给的话,那也没有办法。因为毕竟你成年了,然后离婚协议上也没有写清楚。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到高中毕业
上大学是否支付学费,自愿
一般都是自己的孩子,不要因为婚姻的解除,影响孩子的前程
孩子是无辜的,血缘关系啊,法律无情,人有情
要是有爱,不是事儿,若是不爱,何必强求?自强自立。
如果你的子女还在上学,我觉得无论是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来说,你都应该继续给她生活费。这是你的责任,不可推卸的责任。也许你会用法律到18周岁的时候就不需要给生活费了。可是。他毕竟是你的子女,你们在血缘上是有一脉相承的。所以从为人父母的角度来说,当孩子没有自律的时候,你的确应该给他必要的帮助,特别是他为以后生活奋斗。这个帮助你就更要给了。这不是无理要求。是为了他将来有更好的生活。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