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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7:34:0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可不可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
  可以起诉。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但是,在实践中,你以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的话,必须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家暴的存在,如法医验伤鉴定材料、街坊邻居的证人证言、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出警证明等等。
  否则,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的。

  2、婚后财产和彩礼如何处理?
  (1)婚后财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实践中,一般是平均分割,但有证据能够证明归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
  (2)彩礼:《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如果男方未主张或者不属于以上情况,则该彩礼归女方,属于赠予。

  3、关于家庭暴力:《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婚姻法》第43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婚姻法》第45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注意:《刑法》第260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实践中,家庭暴力必须达到一定伤害,如果只是夫妻争吵中不小心的伤害,不构成。

回答2:

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是必须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回答3:

广东胡律师:

你姐这个情况只有请律师上法院诉讼离婚,对于这种男人协商已经只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了。

上法院起诉离婚,还可以要求这个男人给予长期家庭暴力的赔偿金、主张少分一些夫妻共同财产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