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碰到很多像上述情形的发生,但是,并不能一刀切的认为,只要是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就认定都可以同时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对此,需要区别对待。
一、不能同时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的情形
当受害人为用人单位机动车的乘客或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仅为用人单位一方,且受害人又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受害人只能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即只能获得工伤赔偿。当受害人既符合交通事故构成又符合工伤事故构成,如果单位既按交通事故向受害人赔偿损失,又按工伤赔偿损失,则赔偿了双倍损失,这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
二、同时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的情形
1、当受害人乘坐或驾驶本单位的机动车与非本单位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受害人又被认定为工伤,受害人可以获得侵权的其他机动车方的人身损害赔偿,还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2、当受害人为第三人(非乘客或驾驶员)与非本单位的机动车方发生交通事故被伤害,且受害人又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受害人可以获得机动车方的人身损害赔偿,还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3、当受害人为第三人(非乘客或驾驶员)与本单位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机动车方仅为用人单位一方,且受害人又被认定为工伤,受害人可以在交强险限额内获得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可以按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工伤能双重赔偿吗?
可以,完全可以,互不耽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