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送执行通知书,当事人不签字,法院就可以抓人么

2024-11-23 23: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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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要看具体情形,原则上,不宜直接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对此,可以留置送达,不影响送达的法律效果。如果当事人在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报告其财产真实状况的,可以罚款或司法拘留。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

1、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2、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回答2:

可以司法拘留

回答3:

法院有强制权。

回答4:

时间到了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