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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是属于开发商的,建筑区划内的停车位也是属于开发商的,但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你们有权停车。
《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那地上的连费也不收就是单纯的不让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