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男友在处对象时间花了我的钱,分手了,给我写了1万块钱的欠条。应该怎么写才能受法律保护?写借条或者欠条都行了,借了多少钱?或者欠了多少钱都是一样的,这样它就能够受法律保护了。到时候他也不给的话,你就可以起诉他,但是不要走到那一步,走到那一步基本上就是仇人了。
你这个前男友应当非常不错的。毕竟两个人恋爱了一场,他竟然能给你写一个欠条,一般的是不写这个东西的。会拒绝的。所以你这个前男友,是很厚道的,人品不错。你这样按自己的想法让他写出来保存着,估计也用不着,他很快就会把钱还给你了。
不如写成现金交割的借条,或者非要欠条的话,就写清楚因为什么欠的钱,并承诺什么时候还款,不还款会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等。大致如此。
怎么写的,无法受法律保护,因为你这是处对象儿,并不是结婚呢。结婚了,离婚了之后就有婚姻的共同财产,但是你你只是处对象,期间。法律上没有这一层的保护,这就看你自己好好调节。这又是靠人情的,看他怎么说,如果他要讲人情的话,他就会还你1万块钱。如果他要是不不讲人情,他就不会烦那些钱的,要看他自己怎么做了。这跟法律没关系,反正也无法。没有规定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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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