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婚前一方付首付购房,在房产证未拿到之前,办理了结婚证,然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算是共同财产吗

2024-11-24 13:21:2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 已经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2. 一方的婚前购房,虽然在领结婚证前没能办下房产证,但购房合同是在领证前,如果不加对方名字,有可能确定为购房者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加了名字后视为购房者对另一方的无偿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回答2:

婚后贷款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回答3:

  国家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房产的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只要房产证办理的是两位名字,那么住房就是两位共有。没有约定份额前提,就是一人一半权益。
  《物权法》规定: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