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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起诉离婚判不离婚。
【2】男方又起诉离婚,经过合法发给女方传票,
女方不到庭的,
法庭可以缺席审判。
【3】既然女方已经起诉离婚,男方这次又起诉离婚,
正和女方意思,
女方为什么不来法庭呢?
【4】夫妻双方都要离婚,
感情已经破裂,
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
【5】婚内财产,孩子抚养问题,女方应该去法庭解决这些问题。
【6】女方起诉,法院判决不离婚。
从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女方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一审法院可以受理。
【7】不是女方起诉完半年之后,法院就判离婚了。
女方得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8】离婚案,可以找诉讼代理人,但是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
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一,女方不到场,法院会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是否判离,需要看男方提供的证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您好,女方不到场的话,可以缺席审理,不过我个人认为,你起码应向法院表明你的观点和态度才好的。
关键是你到底想不想离,到不到场并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