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真正实现对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把权力关掌制度的笼子里,就必须正确理解其深刻内涵。
一是建立权力制约机制。防止权力的滥用,实现权力的正常运用,关键是对权力进行分解,使之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要改变权力过于集中的状况,基本的方法就是将权力进行必要的、合理的分解。改变在一个班子内部,权力过分集中在“一把手”身上的状况,分工授其权,重要事项,民主决策,彼此互相监督。
二是建立权力运行机制。权力的滥用,往往是因为没有规则,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程序就是规则,违反程序就是违规。权力的运用,是由各个环节组成的,也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从这一点上说,也是分权原则又一个层面的体现。如一个建设项目的审批确定,必须经过提起、申报、论证、评估、审定等多个环节,而每一个环节,又有相应的启动和决策过程。这些过程决定了权力运用必须遵守程序规则,否则,就会出现权力滥用,甚至造成失误或损失。这就要求对权力的运用要制定相应的程序,如审批程序、表决程序、执行程序等等。另一个方面,加强对程序的监督,这本身就防止了权力运用的随意性,减少了权力滥用的机会和空间。
三是建立权力运行公开制度。权力的本质是公共的,公共权力的行使就应该公开化,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