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问的是政府组屋吗?(私宅不受影响的,谁都可以拥有。)
组屋而言,双方都是PR的话,不能归一方所有。
LZ可以去建屋局网站,或者给他们打电话问。规定应该是很明确的,PR拥有的购买组屋许可是半份;你不可能拿着半份许可,同时拥有1份租屋。换言之,该地契下,永远要放你们两个人的名字,这是定死的。
是不是一定要卖掉?我不确定;因为最近同性恋权益问题(2男购房、2女购房),好像在调整一些政策,具体你还是打电话确认一下吧。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PR只有半份许可。也就是说,房子不卖掉,你既不能买新的组屋,也不能买新的私宅,很多地方受绑定。
(我的建议是卖掉吧。好歹一人分到20万新币,到哪儿都能买固定资产不是吗。)
通常都是归属于注册人所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