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测风云。平静的生活常会被各种意外打破,比如亲人突然被警察带走并关进看守所,这会让一家人无比抓狂。怎么办?按照中国式思维,这时该拼命找人了,找同学的同学、朋友的朋友、亲戚的亲戚,甚至亲戚的朋友的同学,……反正能扯得上的关系,这时候都要扯上。有用吗?如果说你舅舅是公安局局长之类,当然是有用的。问题是如果你舅舅是公安局局长,家人也不会关进看守所。既然沦落到了要找关系的时候,说明你十有八九是没有靠得住的关系。 那怎么办呢?总不能放任不管吧?实际上这时候,有条康庄大道,很多人就是不走,那就是请律师。不知道为什么,在我们的社会里,有的人好像天生与律师有仇,宁可大方花钱去托人找没用的关系,也不愿花更少的银子去实实在在地请个律师。律师这时能为你做什么呢?首先,律师,这时候也只有律师才能到看守所会见嫌犯,关心他在里面过得怎么样,是否挨打了,了解他到底犯了什么事,告诉他摊上的事到底有多大,该如何面对那些凶神恶煞的警察盘问等等。其次,如果事情不大,律师可以为他申请取保候审,让他早日回家与亲人团聚。如果事情比较大,公安要提交检察院批捕了,律师还可以为他据理力争,力图说服检察院不予批捕。要知道在大多数情况下,批捕就意味着他的牢狱之灾几乎是无法避免了。再次,律师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他无罪或罪轻的意见,把大事辩小、小事辩了。总之,有了律师的介入,那些耀武扬威的警察会收敛很多,轻易不敢欲所欲为,嫌犯的刑事责任可以限制在最小的程度内。这下你知道那些警察为什么会别有用心地告诉你不要请律师了吧? 还是拿一位冯姓当事人的真实故事来说道说道吧。冯某本来是个菜贩子,每天在菜场的几家摊主那里赊菜送到市里的一些单位食堂里,每个月与这些单位结账后再把钱付给摊主,就这样合作了几年,信誉良好,大家都很相信他。后来,冯某染上了赌博恶习,与单位结账的钱都赌掉了,这下欠的那些摊主的钱就没法还上。于是,冯某未与菜场的债主们打招呼,偷偷跑到外地去了。这些债主不能联系到冯某,就到派出所报案,告冯某诈骗。公安以诈骗罪立案后,很快就把冯某从外地抓回来关进看守所。冯某的家人一面把债主的钱全部还上,一面花钱托人把冯某从看守所保了出来。但是,冯某的事情并未到此为止。原来,人是出来了,案子并未撤销,而是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了。冯某没钱再去找关系了,终于想到请律师了。接受他的委托后,我到检察院阅卷并向办案检察官提出我的基本意见:冯某与债主之间有多年的真实经济往来,赊购的菜也确实是卖到单位食堂,虽然后来因赌博不能及时还钱甚至产生躲债的念头,但这也只是民事违约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因为其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从菜主那里骗菜或骗钱。检方认同了我的意见,觉得这个案子确实没法诉到法院,只好退回公安销案。在阅卷的时候,我注意到冯某在公安侦查阶段办的是人保(即提供保证人得以取保候审),这也就是说当初冯某家人通过关系人交纳的2.7万“保证金”根本没交出去,而是进了私人口袋,这也就是为什么他花了这么多钱而案子还是到了检察院的原因所在。如果冯某在关进看守所时其家人即找到我,这个冤枉钱就不用花了。看来,涉嫌诈骗的人倒是被“熟人”给骗了。
家属被关进看守所怎么办?家属被刑事拘留怎么办?
安心等待案件调查结果,不必过于着急了,着急也没有用,法律总会对他有个正确处理的。
你们也可以找找办案机关,了解一下案情基本情况,看看有没有可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先把人暂时保出来。
家人被关进看守所怎么办?
当事人提问
如果遇到家人被关进看守所了怎么办?
律师分析
在法治社会,每个人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日常生活中也处处存在着法律风险。任何公民一旦被采取强制措施、关进看守所,将会导致人身自由的丧失、内外界信息的不对称乃至最终法律责任的承担。因此当遇到亲友被关进看守所这种情况时,一定要慎重对待。今天律师就为您进行分析如何应对此种情况。
一、首先是定性问题,弄清是何种法律关系,可能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一般被关进看守所足以认定是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即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一般执行的场所为办案机关所在地的看守所。当亲友被关进看守所,意味着可能涉嫌犯罪,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一定要引起重视,不可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二、在遇到家人被关进看守所后应当怎么做?
实际生活中,在遇到自己的亲友被关进看守所后,许多人由于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会慌乱失措,这时候轻则会失去最佳的救济时间,重则会导致上当受骗。笔者就曾经遇到过当事人在家属关进看守所后接收到他人的诈骗电话,声称只要交钱就能将人弄出来,当事人一时慌乱本着花钱消灾的心态,最终导致自己大额财产被骗,案件却无任何进展。在这里要告诉大家,遇到家人涉嫌犯罪,一定要相信法律,通过法律的正当途径来进行救济,具体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及时了解案件的基本信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办案机关在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后,除特殊情形外,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实务中很多当事人是被公安传唤至刑警队,因此在家人离开之前或者在接收到相关通知后应当搞清楚办案机关是哪个单位?被羁押在哪个看守所?涉嫌何种罪名?
2、本人或其家属可委托律师介入案件进行辩护维权,同时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一旦遇到刑事拘留,会导致内外信息不对称,刑事案件家属容易病急乱投医,找关系求大仙的什么都有,到头来只是花了一堆冤枉钱事一个也没办成。与其这样不如联系辩护律师了解案件情况依法会见当事人,依靠律师费专业知识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弄清楚当事人为啥被抓,犯了什么罪以及拘留地点。再了解完这些基本情况后,律师就可以持自己的有效证件会见当事人。第一次会见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谓是一剂强心剂,帮助当事人恢复信心,同时还可以从当事人口中具体了解案情。由于自身打击犯罪的职务属性,办案机关往往会作出有罪推定,在录制口供时往往会带有很强的倾向性和诱导性,因此律师的介入会帮助当事人在后续的口供上保障真实和自愿。
其次,委托律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第一次会见的情况,律师就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案情进行判断,并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为当事人尽可能的争取自由。
同时根据案件需要可以收集证据,提出法律意见。拘留阶段公安机关在收集证据,作为当事人一方当然不能坐以待毙,也应当立即搜集当事人无罪或者最轻的证据,并形成书面的法律意见书争取不予批捕或者不予起诉。
另外,可以委托律师参与谈判,达成谅解。有些刑事案件可能会牵扯到需要受害人谅解,这个时候家属或者律师积极参与谈判,同时还得有勇有谋,争取谅解,为当事人争取罪轻的情节。
最后,要说明一点,刑事拘留的37天是拯救当事人的黄金37天,作为家属一定不能坐以待毙,应当在30天内及时委托律师,对于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相关案例
张某于2019年3月4涉嫌诈骗罪被公安采取强制措施,其家属于3月6日通过亲友找到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当天即安排进行会见。在了解相关案情后,律师判断犯罪嫌疑一人系初犯,在整个犯罪体系中属于从属地位,且情节轻微犯罪数额较小,完全符合法律上有关取保候审的规定。因此于会见后第二日整理好取保候审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提出。由于公安机关的办案需要,遭到公安机关无理由的拒绝。在法定羁押期限到期日律师又向检察院提出取保申请并阐明理由,检察院依法予以采纳,嫌疑人于拘留后35天被取保。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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