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延期需要哪些资料

2024-12-21 23:27:5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核定(延期)资料明细: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申请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原件校验后退还);
4、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原件校验后退还)及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一年内法定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原验资或审计单位盖公章及骑缝章);
6、企业章程(全体股东签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8、确定董事长、董事、监事的董事会决议或证明文件;
9、经济、技术、财务、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10、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
11、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经劳动部门鉴证,复印件、原件,原件校验后退还);
12、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复印件、原件,原件校验后退还);
13、企业规章制度;
14、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证;
1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6、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含电子版)。
申请暂定资质延期除应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开发企业要求延期报告(说明延期理由,延期后企业将完成的相关工作计划);2、近一年内法定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3、在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原件核验后退还);4、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含电子版)。

回答2: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回答3:

暂定资质延期申报材料要求

序号
材 料 名 称
要 求 与 说 明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应当在工商年检有效期内。

2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

3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
任职文件行文应当与公司章程规定一致。人员未变动的不再重新提供。

4
四部门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技术职称证书
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未变动的不再重新提供,有变动的按初次申请要求办理。

5
企业在册有职称人员的身份证件、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在已有图片材料的情况下)人员未变动的不再重新提供,有变动的按初次申请要求办理。

6
开发项目相关文件、文本
1、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受让人有变更的需提供“变更协议”);2、规划许可;3、施工许可; 4、竣工验收备案表(如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可提供竣工备案汇总清单);5、销售许可。
以上材料不需全部提供,只要能说明有在建项目、拟建项目以及在销售项目即可。

7
企业其它相关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核准书;
2、改制企业应当提供改制批准文件及改制方案;
3、分立或者合并企业应当提供分立或者合并的决议及工商核准通知书。

8
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原件扫描上传后,领新证书后,证书交主管部门。

备注
所有材料(A4及以下尺寸)必须提交用原件扫描的彩色图片,扫描仪无法扫描的可用数码相机翻拍,并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对申请材料进行数字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