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被下了逮捕令后多长时间开庭?人现在在第二看守所关押~

2024-12-31 00: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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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无特殊原因(刑事诉讼法条125条)且未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刑事诉讼法条128条)的情况下最长时间计算如下:
  1、逮捕后的最长侦查羁押期限(7个月);
  2、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时的最长羁押期限(6个半月)(退回2次时的情形);
  故上述1+2的时间可知:最长13个半月后开庭。

  附:刑事诉讼法相关法条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回答2:

现在的状况应该是行政拘留,治安管理法原则上对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高规定为30天。

回答3:

还早。
逮捕是侦查阶段的强制措施。
侦查阶段结束后,还有审查起诉阶段,再然后才开庭审判。

回答4:

要等侦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