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其被动,还不如主动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往往借钱的时候是大爷,而要别人还钱的时候就成了孙子。
“借钱”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每当我们听到这个词语都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感受。但是在生活中我们的初心也许是不想借钱给别人的,但是碍于面子和关系又不能狠得下心来,而最终有的人辜负了自己的信任没有主动的还钱,但是自己又不好意思提起,最后吃亏的就是自己。
前几天,朋友在微信上跟我借了钱,说好的过两个礼拜还,但是都过去一个月了,还是没有一丁点关于还钱的消息。但是自己又碍于面子觉得因为这一点钱就去催别人怪不好意思的。
又过去了半个月,还是不见朋友还钱。虽说这些钱的数额并不是那么多,但是“亲兄弟也要明算账”,有句话说得好:“别人可以请你吃几百上千的饭,但就算是借了别人几块钱也要还”。
这几天手头也比较紧,于是我再三思考觉得与其没有尽头的等待还不如主动的向他要,既然他都可以不遵守承诺,自己又何必还觉得不好意思呢。
最后,经过我主动的去向朋友说,他也就把钱还给我了,还说:“最近比较忙,都把借你钱的事给忘了,真是不好意思”。
其实不管是借钱的人,还是被借钱的人都是心知肚明的,只不过是装傻罢了。所以对于那些向你借钱后,到了约定好要还钱的时间后又无消无息的人,我们也不必觉得放不下面子,不好意思去向别人要,因为这样的人压根本就不值得。
所以,与其被动的无尽等待,还不如自己主动的去捍卫自己的利益。
二、在正式的场合,提醒别人还钱
蒙田说过:“一切对财富的过于仔细的关心都散发着贪婪的气味,甚至以一种过于有意的不自然的慷慨去处理钱财,也是不得去费心指挥和关心的。”
以前有一个同事,花钱如流水一般,从不懂得珍惜自己所付出辛苦而挣来的钱。每当工资一发到手。还没过几天,就花的一分不剩,因此便会向别人借钱生活。
而可能因为总是习惯性的去向别人借钱的原因,如果别人没有主动的去向他要,他便不会主动的去还给别人钱,久而久之欠别人的钱便不了了之。而有些主动去向他要的,他也会找很多的理由来说自己没钱,不愿意还给别人钱。
因此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就要选择在一些比较正式的场合去提醒别人还钱,可能他就会碍于大众的面子,把钱还给自己了。
挣钱都是不容易,既然别人都不看重彼此间的关系,甚至是利用了别人的信任而不想把钱还给别人。那么对于这样的人,我们也就没有必要为了所谓的情谊或面子去把钱借给他。
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值得我们要善良去对待的,有些人只不过是觉得别人的善良能够给自己带来好处,因此便常常的向别人借钱,但又不想主动的去还钱,甚至还耍赖。
三、在别人有钱的时间,让别人还钱
比才说:“财富不应当是生命的目的,它只是生活的工具。”
有的时候,别人没有还钱,可能并不是别人不愿意还,而可能真的是在此时没有钱。因此不管我们怎么说,别人也的确拿不出钱,来还给自己。
因此我们就要选择别人有钱的时候去向别人要钱,就像是别人发工资的时候,我们去向别人要,别人也就没有理由可以推辞了。
其实在生活中,我们借钱给别人就是在徒增自己的烦恼罢了。总觉得别人不容易,应该多体谅一下别人,力所能及的帮一下。但是别人可不会这么想,换来的可能就是别人的理所当然甚至是以怨报德。
当然也并非所有的人都是这样,世界上还是有很多善良的人的。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擦亮自己的双眼因人而异,力所能及的伸出援手。
所以,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一些欠钱不还的人,我们就可以用以上的三种方法去要回自己用汗水与劳动换来的钱。
虽说帮助别人是一种美德,但是也不要轻易的把钱借给别人,不然自己的善良就可能变成别人伤害自己的“缺口”,成为一个“吃力不讨好”的人。
别人借钱不还,可以多要几次,如果真的不还可以走司法途径,那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
1、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2、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依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
3、如果是非法债权的,或者房子未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或者超过诉讼时效的,你可以进行抗辩。否则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4、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也就是说,还款最后期限后的三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债权人必须向借款人索要借款,否则,三年过后,法律对债权人的债权不予保护。
扩展资料:
在我国,司法行政机关的内涵和职能,既不是上面所述广义的,也不是狭义的,而是政府对司法工作进行行政管理的专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是各级政府的组成部分。国家司法部属国务院。地方各级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称为司法厅或司法局。
它不是司法机关,所以不能具体办案。具体地说,就是在广义的司法行政概念的基础上,除去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自己行使内部系统管理的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之外的那一部分,主要含刑罚执行、法律服务管理、司法鉴定管理、人民调解、司法考试等几大块。
一、委婉地提醒
俗话说得好:“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在现在的社会上,钱是我们生活的必需品。没有人的钱是大风刮来的,都是经过自己的双手去努力,去奋斗所获得的报酬。
所以不管是自己还是他人,既然向别人借了钱就一定要还。但是往往在现实中,有的人借钱不还可能并不是真的不想还,而可能是由于贵人多忘事,忘记了向别人借钱的事情了。所以我们也就没有必要一下子就去否定别人,给别人扣上没有信用的帽子。
我们应该通过一些侧面的事情跟话语委婉地提醒,唤起别人的记忆,比如跟对方聊一下跟钱有关的话题,一般就能让对方记起借钱的事情。这样不仅能维护双方的面子,还不会让别人心里不舒服。
二、开门见山地说
在生活中也有一些人借了别人的钱而不想的甚至还装傻的,认为别人会为了一些关系而不好意思直接挑明了说,最终便不了了之。
而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就没有必要委婉地去提醒了,因为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地,直接挑明反而更有助于把钱要回来。
网上有句话说得好:“我可以请你吃一千块的大餐,但是你借我的一百块就必须要还”。对于这种只会占别人便宜的人,我们也没有必要去顾及什么面子,直接表明的说就好了。
有时候,你越是扭扭捏捏反而越是要不回来,因为对方觉得你好欺负、不敢撕破脸,就压根不打算还你,所以还不如干脆一点,直接说出来,把事情点破了,反而会更简单。
三、保留证据,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现实中,有些人就是无赖般的存在,没有一丁点良心上的不好过,借了别人的钱,不只不肯还给别人,有的时候还会倒打一耙。
而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委婉地提醒,开门见山的说当然也是没有什么作用的,就像一句话说的:“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就要搜集一些借钱的证据,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将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给要回来。
借钱不还,直接向对方要钱就可以了,如果对方欠钱不还的话,也可以起诉对方,讨要自己的钱。
欠钱不还。
一、欠钱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有几个步骤
欠钱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有5个步骤。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
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欠钱不还的情形,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不可以报警处理。但当事人对于债务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别人借钱不还,所以一定向对方直接要钱,不给就起诉对方。
我也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和你一样当时心里总噎着特不舒服,但是凡是换一种心态也就没有什么啦 。就当钱掉啦,放宽心点就是啦,反正钱又不是很多。
经历了这个下次如果在碰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你就可以多个心眼就是啦.....
一个人的心态很重要,你要看清什么是大局,那些小事情只是一个过客而已,何必挂在心上了,安心的好好复习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