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下学期政治问答题人教版!!

2024-12-03 21: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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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政治下册复习题

第九课 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一)基本考点:

1.公民:(1)公民是指具有一定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同时也承担义务的人。

(2)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和行动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的权利。

非法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

(1)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依法搜查是指公安、司法人员在侦破案件时必须进行搜查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且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其他一切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进行搜查,否则就是违法犯罪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

4.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1)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2)如果需要逮捕,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完备的手续、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而且不得超过其权限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5.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公民人格尊严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6.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1)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是指公民起居的住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以保障公民的安定生活、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

(2)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是与公民人身自由密切相关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有关法律规定,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3)司法机关为了执行任务,依法进入公民住宅或依法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是宪法和法律所允许的,但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二)典型题例

某校女生徐某、蔡某去商场购物,商场工作人员怀疑她俩偷了一瓶化妆品,便对她俩进行责问、盘查、搜包,但未发现"赃物",继而又要搜身,被两名女生严辞拒绝。工作人员将她们非法扣留达一个多小时。事后,两名女生在家长的陪同下向人民法院状告该商场侵权。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

⑴商场工作人员侵犯了两名女生的哪些权利?

⑵你从这一案例中得到了什么启示?

答:(1)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

(2)启示: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就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当我们的合法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课 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基本考点:

1.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它们是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二者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

2.结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1)结婚的必备条件是:首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其次,双方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再次,符合一夫一妻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结婚: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②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典型题例

1.宋某小时候,曾被其父母虐待过,他长大成婚后,嫌其父母年老多病,便迫使其父母与他签订了“活不养、死不葬、各立门户”的合同。

请结合案例、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说明:

(1)宋某的合同是否有效?他的做法对吗?

(2)宋某应怎样对待其父母?

答:①宋某的合同无效,是违法的。他的做法不对。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而且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即使父母曾有过错,也不能作为免除赡养义务的原因,更不能迫使父母签所谓“合同”而不履行义务,不履行义务就是违法。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凡是有能力的子女都要负起这责任。对拒绝赡养父母的行为,按不同情节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②应承担其父母必要的生活费用,提供赡养费;在精神上给其父母以必要的慰藉,使父母尽享天伦之乐,乐度晚年。

第十一课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一)基本考点:

1、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1)在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一个人如果不接受教育,就不能掌握现代科学知识。他不仅不会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作出贡献,而且也很难在社会上立足。在当代,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知识,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才能丰富和完善自己,享有现代文明。因此,从公民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教育是促进社会进步、经济繁荣的物质力量,是国家发展的先决条件。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基础在教育。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受教育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思想道德水平,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力争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多作贡献。因此,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2、义务教育有什么特征?
国家强制性、普遍性、免费性。

[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实施义务教育还难以做到免收一切费用,还要向学生征收少量的杂费(不是学费),国家禁止一切乱收费。]

3、学生应怎样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要求能结合实际谈做法】

为了自己的发展,为了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我们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为中华民族的腾飞而刻苦学习。学生应承担的最基本的义务有三项:一是应当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二是应当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三是应当履行遵守学校纪律,尊敬教师,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二)典型题例:

本学期开学后,初二(1)班的小丽同学未到校报到。小丽的班主任老师去小丽家了解情况时,小丽的父亲说:“女孩儿家只要识几个字就行了。小丽今年已经14岁了,要早点外出打工赚钱。”

(1)请结合所学知识,对小丽父亲的言行作简要分析。

(2)为争取返校读书,小丽可以做些什么呢?

参考答案:(1)小丽的父亲不让小丽上完初中,违反了我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小丽的受教育权;他说“女孩儿家只要识几个字就行了”说明他有重男轻女的思想。

(2)向父亲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的相关规定,说服父亲让自己继续上学。如果父亲执意不让自己上学,可以请亲朋好友帮助劝说。再不行,可以向有关部门求助,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课 公民在经济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基本考点:

1、财产所有权: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财产继承权的两种方式: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

4、消费者有6项权利

①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②知悉权;③自主选择权;④公平交易权;⑤依法求偿权;⑥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4、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受到侵权怎么办?

与商家进行交涉,换取合格品,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不能解决,就打12315电话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向法院起诉等等。

5、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

税收是国家依据税法的规定,凭借政治权力,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

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是公民的义务。现代公民都必须增强纳税意识,自觉履行纳税的义务。偷税、欠税、骗税、抗税是违法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典型题例:

1.判断说明题:

某校没有征求学生的意见,为全校学生低价在某服装厂订制了校服,以高价卖给学生。但校服来自水灾区,布匹在水中浸泡,被病菌污染。学生在穿上校服一段时间后,大部分都感染了相同的病。

请问:(1)学校的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2)服装厂的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答:(1)学校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它侵犯了学生“对商品和服务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学校未经学生同意,擅自给学生订购校服,且低价买来,高价出售,从中获利,当然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2)服装厂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因为其服装原料曾被浸泡,且污染上病菌,没有做消毒处理,没有将详情告诉学校和学生,给学生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这侵犯了学生对“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和“对商品、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2.判断说明题:

我国的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由公民自愿缴纳。

参考答案:

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税收是国家依照税法的规定,凭借国家权力,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广大人民群众是税收的最终受益者。因此,认为我国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正确的。但我国税收具有强制性。依法纳税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纳税人拒不纳税,是要受法律制裁的。

第十三课 公民在政治生活中享有重要权利

(一)基本考点: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统称选举的权利,位于国家公民政治权利的首位,它是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组织国家政权、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公民行使批评建议等监督权的意义:

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通过新闻媒体、信访举报等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监督。只有加强人民的监督,保证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才能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洁,才能使政府取信于民、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
第十四课 公民要履行维护国家统一保卫祖国安全的义务

(一)基本考点:

1.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公民有责任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①维护国家主权不被侵犯。

②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

③维护国家政权及其统一。

2、在校学生怎样维护各民族团结:

学校生活中,各民族学生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

3、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

(1)有国必有防,国无防不宁,民无兵不安。国家的安定和发展,必须以强大的国防力量为依托。

(2)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国家的安危,民族的存亡,同每个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加强和巩固国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3)国际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战争爆发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每一个公民都应在心中筑起一道“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精神长城。

(二)典型题例:

小论文:

反台独,促统一

台湾自古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我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立场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但“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一国两制”是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

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一国两制”是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按照“一国两制”方式实现两岸统一,最终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台湾陈水扁当局进行分裂国家的活动,是与广大台湾同胞的意愿相违背的,也是对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严重挑衅,必然没有好下场。

台湾作为中国一部分的地位,绝不允许改变。中国人民会不惜一切代价,维护祖国的统一。我们奉劝台湾陈水扁当局,立即悬崖勒马,不可逆历史潮流而动。

我们青少年应坚决拥护“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坚决维护一个中国的原则,反对任何“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言行。

国家要统一,民族要复兴,台湾问题不能无限期地拖下去,我们坚信,通过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祖国的完全统一就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第十五课 公民要依法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考点:

1.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意义:

①协助执法机关及时地侦破案件、惩处违法犯罪、预防和减少犯罪;②公民得到教育,受到锻炼;③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忠于祖国、有高度社会主义觉悟和集体主义精神的表现。

2.青少年怎样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1)青少年同违法犯罪者进行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巧妙地或借助社会力量将违法犯罪分子制服。

(2)面对行凶歹徒,要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了解歹徒去向,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或拨打“110”报警电话。

3、什么是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4、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①必须是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才能实施正当防卫;②必须是非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才能实施正当防卫;③实施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④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5、公民受到非法侵害时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采用非法手段进行报复,应该运用法律武器如经济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典型题例

读图分析题

(1)这幅漫画反映了什么社会现象?

答:反映了社会上有的人不能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看到违法犯罪现象却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自私怯懦。

(2)如果在现实生活中你遇到这种现象应该怎么办?

答:要敢于并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智”为,勇敢机智地鼓动周围群众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实施正当防卫,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特征,了解歹徒去向,及时打110报警。

第十六课 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一)基本考点:

1、怎样理解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①公民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和自由;②公民一律平等地承担宪法规定的各项义务;③执法机关对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公民如何做到依法行使权利

(1)不得以非法手段谋取权利。

(2)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要限制在法律规定的权利范围之内。

(3)要依照法定程序,采用合法方式行使自由权利。

(4)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总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3、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既要正确行使权利,又要自觉履行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不可分割、相互依存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是一致的。表现在:

合一性。权利和义务不可分割,某些权利就是义务,义务就是权利,如劳动和受教育、控告检举。对等性:尽的义务越多,享受的权利也越多。制约性:享受权利不能为所欲为,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既要正确行使权利,又要自觉履行义务。

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要求公民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做到法律所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所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所禁止的坚决不做。

4、自由与法律的关系:

世界上不存在毫无限制的、绝对的自由,任何自由都要受到限制。公民享有充分的自由权利,但不得滥用权利,行使自由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它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如果超越了法律许可的范围,就会侵犯别人的权利 ,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