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应该补交养老保险?

2024-12-31 14: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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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从你讲的看,你02年04年的养老保险金没有交纳;
2.02年04年养老保险金加滞纳金将近7千块钱,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交纳,也可以放弃,不交纳,个人写出放弃申请,到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办理手续就可以了;如果不交纳,相应你的缴费年限少这2年;对今后的养老待遇有影响,但你还年轻影响不大;
3.知道现在的养老保险政策,就会大致清楚以后的待遇了.看看最新的养老保险政策会更清楚些: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这是目前计算养老待遇的最新规定.
4.现在计算以后的养老金不好办!因为,将来的养老待遇和缴费年限,当时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个人帐户储蓄额有直接的联系,很难估计以后的社会平均工资.

回答2:

在我国,社会保险尚属于区域统筹,未实现全国联网,如果你在一个城市多个企业缴纳过社会保险,应该不存在“签不出来”的情况,只不过一个月的费用对你未来退休金的影响微不足道。建议:按照北京的政策,间断缴费会对你的退休金计算造成非常大的影响(具体可以查找02年206号文件),强烈建议你将02年至04年保险补缴;如果你所在的城市没有关于间断缴费的政策,完全没有必要补缴,原因同上面的几位朋友所讲,你还年轻。

回答3:

我认为你可以不补缴02-04年的保险,因为你还年轻,从现在开始缴到退休,能缴够15年就能到退休领工资了,为什么要补缴,还的缴滞纳金呢?你务必要咨询有关部门,对于这类问题相关规定,有些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不负责任,没有给你解释清楚,

回答4:

补交了能拿多少钱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如果不补交就肯定拿不到钱.